廈門日報訊(記者陳泥通訊員夏稽宣)今年稅收宣傳月期間,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七件“2017年打騙打虛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出口退稅款達8575.95萬元的廈門琪潤貿易有限公司騙稅案備受關注。2017年9月,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以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主犯許某漢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從犯許某蟬、許某雅分別被判處5年和2年有期徒刑;以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曾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同時,涉案企業廈門琪潤貿易有限公司也被判處犯有騙取出口退稅罪,處以罰金人民幣1400萬元。 2015年6月底,廈門國稅局稽查局接到上級下發的年度定向檢查涉嫌騙稅重點企業名單,迅速協同廈門公安、海關,成立三部門聯合檢查組。7月底,聯合檢查組發起行動,對廈門琪潤貿易有限公司所在地實施搜查,當場抓獲嫌疑人17人,查獲電腦、U盤以及財務會計紙質資料。 經專案組查實,該犯罪團伙在公司沒有實際貨物出口的情況下,于2011年5月至2015年7月間,按照出口金額一美元支付2.2分至14分費用,向他人購買了739份出口貨物報關單;同時,偽造各類“真實”“合法”的外銷合同,按照票面金額的6%至11.5%支付開票費,簽訂虛假購銷合同,從山東、福建兩地的18戶供貨企業購買虛開的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達5990份。 此外,為了虛造內購外銷的資金流向假象,該團伙還按照買匯的黑市價支付匯差,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購買外匯充當收入。 利用“買單”“買票”“買匯”這三種非法“交易”,該團伙獲得了報關出口所需的各類“真實合法”的購銷合同、發票單證材料,將他人實際出口的貨物假報為本公司自營出口的服裝鞋帽等貨物向海關報關出口,涉及出口銷售收入5.66億元,累計向稅務機關申報退稅8575.95萬元。 騙稅分子通過跨區域相互勾結,有組織地實施了從“假報出口”“配單配票”“虛開發票”“資金空轉”“洗票”“炒匯”到“騙稅”的“流水式”關聯犯罪活動。 該案是廈門稅務機關在跨部門合作機制下,成功破獲的一起重大團伙騙稅案件,被國家稅務總局列為2017年打騙打虛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數據】 2016年以來,廈門稅務部門聯合公安、海關和人行合力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立案偵辦騙取出口退稅和虛開案件90起,查處涉案金額147.6億元,抓獲犯罪嫌疑人90人,移送起訴98人。同期人民法院審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及騙取出口退稅犯罪34件,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近20人,其中判處無期徒刑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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