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13日廈門訊(本網記者 鄒玒)記者從廈門市總工會了解到,今年的“金秋助學”活動已經啟動,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每生將補助5000元。 記者了解到,補助對象為全總檔案、市總工會地方檔案在檔困難職工子女。主要有以下2類:今年參加中考、高考,考入高中(含職業高中)、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院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的;往年參加中考、高考,考入高中(含職業高中)、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院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尚未畢業仍在就讀的(不含休學中的)。 高中(含職業高中)、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院校,限于國家或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教育部門、勞動部門主辦,全日制辦學模式的學校。全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名單,詳見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 其中,新生入學給予助學金。高中(含職業高中)、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院校,每生300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每生5000元。 困難職工子女在學期間還將給予助學金、助學獎勵金。助學金發放對象為高中(含職業高中)、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院校在讀生,給予資助200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生、專科生,給予資助3500元。助學獎勵金則鼓勵上一學年獲得就讀學校(含大學下設的學院、分校,不含年段或系、專業)頒發年度學業綜合獎學金的困難職工子女,他們可憑所在學校出具的憑證給予資助相同數額的助學獎勵金,但最高不超過5000元。 助學金與助學獎勵金,按金額高者擇一資助,不予累計。 相關鏈接 如何申請審批 (一)凡符合條件的,由職工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申請,并填寫《廈門市2018年度工會“金秋助學”資金申請表》,同時提交以下材料:職工戶口簿全戶頁、本人頁和助學對象頁的復印件; 職工本人和助學對象的身份證復印件;助學對象新生錄取通知書、或在校就學證明材料(學生證和上一年度學習成績單的復印件,或學校開具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獲學校頒發上一學年獎學金的憑證等)。 注:(1)職工本人、助學對象的戶口簿記載內容無法體現相互間的父母子女相應關系的,需提供職工子女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或其他證明材料。(2)須提交的上述材料,均為一式1份;其中,提交復印件的,原件應提供受理申請的經辦人員核對。 (二)基層工會于6月27日(星期三)前匯總助學申請材料,連同公示材料及公示現場照片(A4紙打印并加蓋工會公章)及時向所在區總工會、自貿區工會、工聯會(產業工會)申報。申報前,應在本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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