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雷妤通訊員黃永昌馬寧)幼兒園組織孩子來廈旅游,不承想租到的竟是一輛無證件的旅游大巴。昨日,該旅游大巴的運營公司到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集美大隊接受了3000元處罰。 由于暑期旅游旺季到來,廈門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近日加強了對旅游客運車輛的檢查力度。6月20日上午,在廈門高速出口,集美大隊攔下了一輛旅游大巴進行例行檢查。“叔叔好!”執法人員一上車就聽到了孩子們稚嫩的聲音,看到車上坐著20多名幼兒和幾位大人。 經詢問,執法人員得知這是泉州一所幼兒園組織孩子來廈門老院子游玩的包車。此次行程由幼兒園與旅游公司簽訂合同,每個座位90元,旅游公司又向一家旅游運輸公司包車。 然而,執法人員檢查發現,司機有包車合同卻沒營運證件。司機表示,公司有運營許可,不過該車是新車,運營證件還在辦理過程中;此趟行程原本由別的車輛運載,因車輛出現故障,才臨時調配該車來運載。 按照規定,運輸公司取得經營許可證之后,每一輛車輛需辦理道路運輸證,才能參加市場營運,否則仍是非法營運行為。為不耽誤孩子游玩,執法人員先將該車護送至廈門老院子,同時要求其公司安排其他有資質車輛來運載;同時暫扣了該車,并對營運公司處以3000元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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