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張珺 通訊員 賴存昂) 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關于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見》《中共海滄區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的規定以及省委巡視一組的部署要求,經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區委同意,從2018年6月26日開始啟動區委聯動巡察暨第五輪第二批巡察工作,對建設局開展集中巡察,巡察時間一個月左右。 信訪受理范圍根據區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職責,區委巡察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一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關于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其他不屬于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有關部門和被巡察單位認真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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