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規將為廈門高顏值生態花園城市建設“保駕護航”。 廈門晚報訊 (文/記者 王紹亮 圖/記者 劉東華) 今天上午,歷經五審的《廈門經濟特區園林綠化條例》在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將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屆時,這一條例將為廈門高顏值生態花園城市建設“保駕護航”。 新條例更加突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把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建設高顏值生態花園之城,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作為立法的宗旨。 新條例要求,園林綠化應當充分挖掘廈門人文元素和歷史文脈,因地制宜設置雕塑、園林小品等設施,提高園林綠化的文化品位和內涵,體現廈門歷史文化傳承。應當四季常綠、四季變換、四季有花,突出特色。在植物選擇方面,優先使用鄉土植物、遮陰喬木、抗風樹種,注重鳳凰木、三角梅等市樹市花的種植,適當選用珍貴樹種,合理配置喬木、灌木、地被植物以及開花植物,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樣性和合理性。 新條例還要求,市園林綠化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等部門確定永久保護綠地,向社會公布,并在顯著位置設立告示牌。 新條例要求,園林綠化規劃主要指標應高于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標準,新建建設項目應當合理安排附屬園林綠化用地,占建設項目用地面積的比例有相應標準,居住區類建設項目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公共管理與服務設施類建設項目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主干道總體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次干道總體不低于百分之二十;其他類建設項目由市政府按照不低于國家和省有關標準確定具體比例。 另外,新條例明確重點保護區域,“萬石山、仙岳山、狐尾山、園山、薛嶺山、虎頭山、虎仔山等重要山體,杏林灣、五緣灣等濕地公園,植物園、園博苑、中山公園、白鷺洲公園等重點公園的管理,嚴格保護。”這些區域確需改變綠地性質的,市政府應當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同意,并依法報批后方可組織實施。 為保障和規范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還表決通過《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廈門市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辦法》。 延伸閱讀 五部法規修正案上午表決通過 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還表決通過《廈門市海域使用管理規定》《廈門市無居民海島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廈門市海洋環境保護若干規定》《廈門市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廈門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等五部法規修正案。 10人獲第十批廈門市榮譽市民 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還表決通過第十批廈門市榮譽市民名單,尤漢(美國)、加里·羅賓(美國)、朱德貞(美國)、吳家瑩(中國臺灣)、陳岱樺(中國臺灣)、洪偉(澳大利亞)、黃陳宏(美國)、韓螢煥(中國臺灣)、曾志龍(中國澳門)、蔡文勝(中國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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