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江海蘋 通訊員 汪岳鋒 陳松樹 漫畫張平原)加強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是檢察工作的主旋律。 近期,市檢察院開展了2017年度法律監督十佳案件評選活動,從查辦職務犯罪、加強法律監督、幫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進行綜合評選,最終評選出李某故意傷害案等十個案件為“2017年度廈門市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十佳案件”。 依法監督 解決擱置多年刑事案件 2011年5月17日,李某伙同他人攜帶工具在廈門市海滄區某村一麻將館,砍擊張某頭部,隨即逃離現場。經鑒定,張某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 偵查機關對李某刑事拘留后,未及時、全面收集調取證據,導致李某因證據不足被釋放,案件長期被擱置,張某多次上訪。海滄區檢察院受理后,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發函建議更換偵查人員,并自行對多名關鍵證人進行調查取證,獲得關鍵性證據。李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點評】公平正義是檢察工作的生命線,對偵查活動合法性進行監督是檢察監督主責主業的重要內容。如何破解對偵查活動的監督難題,本案是一個成功范例。本案針對偵查機關怠于偵查、久偵不決的問題,有效發揮檢察機關的監督職能,主動作為,強化監督,深入偵查一線,縝密分析案情,有效引導偵查取證,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工作,解決了這么一起被擱置近五年的刑事案件,懲處了犯罪,維護了被害人權益,彰顯了法律的威嚴,體現了檢察機關敢于監督、善于監督、依法監督、規范監督。 (點評人:廈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學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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