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24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林澤貴)農業農村部近日確定了2018年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廈門市入選。其中,涉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鎮(街)31個,有農村集體經濟的村(居)共318個,這意味著廈門這些區域的農民將可變為股東。 早在2004年,廈門就開始啟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當時,主要選擇在城市化程度較高的島內兩個區一些條件相對成熟的“村改居”社區進行;2011年后在島外四區進行改革試點工作。經過10多年的探索和實踐,積累了一些經驗,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17年12月,全市共有42個“村改居”社區基本完成改革工作。 其實,早在廈門成為全國試點市之前,島外的同安區去年6月就已被確定為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區。比如,新民鎮梧侶社區地處同安工業區中心,集體用地補償款的70%留存下來,并通過集體籌資、居民入股的形式,共投資1.08億元建設公寓樓5萬多平方米,進行股權量化和產權制度改革,發展集體股份合作經濟,實現年收入1500多萬元。農民變成股東,股東成員每年人均分紅超過5000元。 據悉,廈門市計劃2018年全面推進并完成全市所有村(居)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工作,著手開展股份合作制改革;2019年全面開展有經營性資產的村(居)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并于2019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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