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勁超 圖
海西晨報訊 (記者 陳小斌 通訊員廈公宣)因生意周轉需要,她找一公司貸款32萬元,竟因此深陷“套路貸”,房產被拍賣合計800多萬元還不夠還債……昨日,廈門市公安局對外通報這起近期破獲的“套路貸”典型案件。目前,警方已抓獲該案39名嫌疑人。
貸款32萬成“噩夢”開端
2013年11月,從事面膜生意的女子陳某,因急需資金周轉,就在網上搜索貸款信息,隨后主動與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取得聯系。幾天后,該公司就派業務員黃某上門“家訪”,確定陳某的實際住處,了解房產是否在她名下。確定房產在陳某名下后,該公司就借款18萬元給陳某,約定月利息為15%。簽訂借款合同后,除去首月15%的利息,陳某拿到手15.3萬元。
2014年1月2日,陳某第二次找該公司借款,這次要借14萬元。簽訂借款合同后,在黃某要求下,陳某收到款項后,以現金形式繳納3.1萬元“頭息”和手續費給黃某。
面對如此離奇的高額利息,和“問題頗多”的借款合同,陳某卻沒有意識到這是一場“噩夢”的開端。2014年2月至5月,陳某多次聯系黃某,表示要償還債務時,黃某卻表示他不在廈門,讓陳某不要著急,等他回廈門后再處理也來得及。實際上,這是黃某在故意規避陳某的還款,目的是讓陳某的債務不斷累加,并制造她單方違約的局面。
2014年5月,陳某的本息已累加到60多萬元。黃某發現陳某無法還款后,就帶人蹲守在她家門口,陳某走到哪,他們就跟到哪,用軟暴力干擾陳某的正常生活,逼迫陳某向親朋好友借錢還債。
2014年10月,陳某陸續還了60多萬元后,黃某卻告訴她:“因為利滾利,現在還欠140多萬元。”在黃某介紹下,陳某又向另外6家平臺借錢,并給對方寫了借條。
拍賣房產無法還清債務
2015年9月,黃某以清理之前所有債務為由,讓陳某到銀行進行房產抵押消費貸款。次月,銀行放款240萬元,而這240萬元直接進入黃某所在公司成員賬戶,被嫌疑人瓜分。這也意味著陳某貸款的240萬元,不僅沒還一分錢的債務,還欠了銀行240萬元的貸款。沒過多久,黃某又讓陳某二次抵押房產,共抵押了130萬元,除還款78萬元給一“債主”外,剩余的錢又被嫌疑人瓜分。
2016年,陳某的債務“大爆發”,“債主”們開始以各種理由讓陳某簽借款協議并制造銀行資金走賬流水,將高利貸合法化,最終將陳某起訴至法院。
2018年6月,法院拍賣陳某的房產和車庫共計800余萬元,但陳某仍無法還清債務,她已經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欠了多少錢。
警方抓獲39名嫌疑人
由于不斷有人找陳某討債,2018年6月,陳某不堪受到頻繁騷擾,向思明警方報案。
接到報警后,思明警方對案件進行仔細梳理和調查摸排,認定該案系一起典型的“套路貸”案件,并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攻堅。經過前期的周密部署,7月5日,思明警方聯合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等部門,組織警力兵分多路、跨地作戰,在廈門、泉州、三明等地,統一收網成功抓獲涉嫌“套路貸”詐騙犯罪的黃某(男,34歲,廈門人)、張某梅(女,54歲,廈門人)、羅某平(男,48歲,廈門人)等39名犯罪嫌疑人,查獲大量銀行卡、借條、借款合同、訴訟材料等涉案物品。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提醒
舉報“套路貸”有三種方式
海西晨報訊 (記者 陳小斌 通訊員 廈公宣) “套路貸”犯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簽訂“虛假借款協議”、“制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等方式強立債權、肆意壘高債務,采取暴力、威脅、虛假訴訟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犯罪行為。近期,市公安局打掉2個“套路貸”犯罪團伙、抓獲40余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警方提醒市民朋友,如需借款,一定要選擇銀行或正規網貸渠道貸款。若選擇民間借貸,不要簽下高于借款額的借條。此外,市民要注意防止自己的身份證、房產證等重要證件被不法分子利用,簽署合同時對明顯不合理的地方應及時提出反對。市民發現此類違法行為,可通過三種方式進行舉報:
1、廈門市掃黑除惡舉報郵箱:xmdahei@sohu.com和xmgasaoheichue@sohu.com;
2、舉報信件地址:廈門市新華路45號,廈門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廈門市公安局掃黑除惡領導小組辦公室);
3、舉報電話:0592-110,2262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