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沈華鈴)鼓浪嶼申遺成功一年多,對鼓浪嶼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也將“升級”。昨日,廈門市法制局發布《廈門經濟特區鼓浪嶼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征求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意見。 新改擴建 應符合保護規劃 根據草案,文化遺產保護范圍包括鼓浪嶼(遺產區)以及其周邊一定范圍內的區域(緩沖區)。遺產區和緩沖區的具體范圍,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后,由市人民政府設置界樁。 禁止在文化遺產的遺產區和緩沖區從事下列行為:新建、改建、擴建不符合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設施;刻畫、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壞文物或者歷史風貌建筑;損毀監測設備、標示牌、防護設施等;其他破壞文化遺產的行為。 確需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設施的,應當符合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的要求,經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同意后,方可申辦有關建設手續。 草案提出,列入保護名錄的文物、歷史風貌建筑、古樹名木、文獻資料等的所有人是文化遺產維護管理的責任人。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可以與責任人簽訂維護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因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列入保護名錄的文物、歷史風貌建筑發生損毀的,其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依法申請減免相關稅費,也可以向文化遺產保護機構申請技術支持,或向文化遺產保護基金申請救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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