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冬和他救起的玳瑁海龜。曙光救援隊供圖 海西晨報訊(記者白斌斌)7月30日下午,一只玳瑁海龜在白城沙灘“迷路”了,還有幾名游客在其身后追逐拍照。正在白城沙灘執行救援任務的廈門曙光救援隊副隊長陳小冬立即上前制止,并將其送回深海。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表示,玳瑁海龜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如果追逐玩弄致其受傷將涉嫌違法。 當天,陳小冬正在白城沙灘執行救援任務,看到幾名游客在海灘上追逐某個東西。他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只海龜,立即上前制止游客,并將海龜抱起檢查。陳小冬發現,這是一只玳瑁海龜,便喊來正在執行搜尋任務的沖鋒舟,將玳瑁海龜送回深海。 你知道玳瑁海龜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嗎?遇到類似海洋生物我們應該怎么做?據悉,隨意追逐玩弄,導致保護動物受傷或者死亡的行為,也屬于傷害保護動物的行為,同樣觸犯了刑法第341條規定。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表示,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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