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吳海奎)塊頭大、回收價值低的大件垃圾,要怎么處理?近日,廈門出臺《廈門市大件垃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9月1日起實施。《辦法》提倡和鼓勵大件垃圾產生者通過預約將大件垃圾自行送至大件垃圾處理廠。 《辦法》所稱的大件垃圾,是指重量超過5千克或體積超過0.2立方米或長度超1米、整體性強需要拆解后方可再利用或進一步處理的具有坐臥以及貯存、間隔等功能的廢舊生活和辦公器具,如床架、床墊、沙發、桌椅、衣(書)柜等。 解讀 鼓勵對大件垃圾進行再使用 《廈門市大件垃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大件垃圾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等工作,由各行政區自行負責,也可以向其他區購買服務。《辦法》明令禁止將大件垃圾投放在一般生活垃圾收集點或隨意丟棄路邊及其他隱蔽位置。大件垃圾產生者應當選擇以下方式之一投放大件垃圾:(一)將大件垃圾投放至大件垃圾臨時投放點;(二)將大件垃圾運送至大件垃圾處理廠;(三)通過電話或者網絡預約,由大件垃圾收運企業上門回收。 《辦法》鼓勵對大件垃圾進行再使用;大件垃圾處理廠可將有利用價值的舊家具進行陳列,供有需要的居民或單位自取使用并登記。無法再使用的大件垃圾應進行拆解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記者了解到,目前,思明、湖里、海滄等三個區都已建成了大件垃圾處理廠,并投入使用。按照計劃,集美、同安、翔安等區,也將在今年內建成大件垃圾處理廠。 相關 參加志愿服務可修復信用 本報訊(記者吳海奎)違反《廈門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被行政管理部門納入本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違法行為人(以下簡稱違法行為人),可以通過自愿參加生活垃圾分類志愿服務活動進行信用修復。將于今年9月1日起實施的《廈門市生活垃圾違法行為信用修復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信用修復做了具體的規定。 《辦法》規定了行為人有幾種違法行為,相關信息可被納入本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辦法》也給了違法行為人“知錯能改”的機會。《辦法》規定,違法行為人可以向所在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機構申請參加生活垃圾分類志愿服務活動,如生活垃圾分類督導或者生活垃圾分類宣傳等,所在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機構應當在15日內安排。違法行為人參加生活垃圾分類志愿服務活動后,并經活動組織者確認,可以抵扣其違法行為在本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示的時間。 溫馨提醒 目前已公布的大件垃圾處理預約電話: 思明區大件垃圾處理廠:0592-2121568 湖里區大件垃圾處理廠: 0592-5553876 海滄區大件垃圾處理廠:0592-6053361(海滄區居民還可關注“廈門海滄垃圾分類”微信公眾號進行網絡預約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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