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集法宣)“我只欠了五萬元,你們連夜來漳州抓我?”凌晨剛回到酒店的小美,看到突然出現的執行干警,不禁目瞪口呆。 小美是廈門集美人,她的丈夫阿才于2015年1月向同村鄰居阿志借款5萬元,被阿志起訴至集美法院要求還款。2017年5月,集美法院判決阿才、小美共同向阿志還款5萬元并支付利息。但阿才、小美拒不還款,下落不明。 今年1月,阿志向集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多次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阿才、小美名下財產情況,但均一無所獲。 今年7月,集美法院接到集美公安分局通知,得知下落不明的小美出現在石獅市某酒店。集美法院立即協調石獅法院執行局趕到現場核查,獲知小美因被限制高消費并未實際入住該酒店。 8月3日晚,集美法院再次接到集美公安分局通知,得知小美出現在漳州某四星級酒店后,當即對拘留行動進行部署,指示晚間值班的4名執行干警前往漳州市實施拘傳措施。 8月4日凌晨,與同伴逛街歸來的小美回到酒店房間,此時集美法院的4名執行干警已經守株待兔,等候近4個小時。執行干警在向小美出示拘留決定書后,將其押送至拘留所,并告知小美若無法償還全部欠款,將面臨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 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小美對執行法官說,她是受同學邀請到漳州旅游,酒店也是同學幫忙預訂的。同學不知道自己被法院強制執行的事情,這次真是挺丟人的。 因小美在漳州某四星級酒店登記入住,已涉嫌違反人民法院發出的限制高消費令,經集美區法院評議后,可能還將對小美做出其他處罰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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