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李曉平)昨日,記者從廈門市經信局獲悉,2018年新材料首批次產品開始申報,經市經信局認定的新材料企業都可申報。經評定的新材料首批次產品,一次性獎勵30萬元。同一企業最多申報2個產品。 據悉,企業申報產品須屬于《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17年版)》《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新材料產業發展指南(2017)》《關于加快新材料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所列新材料之一;申報產品所采用的技術或產品為國內首創(查新報告佐證),產品關鍵性能比國內同類產品水平有明顯提高,通過自主研制、引進吸收等方式擁有發明專利,形成具有技術領先優勢或打破市場壟斷,尚未取得重大市場業績的新材料;申報產品技術成熟度高,已建立較為完備的工藝和裝備體系,形成產品標準;產品在2017年1月后對外實現銷售,截至今年6月30日累計銷售收入超過1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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