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何無痕)根據市委統一部署,十二屆市委第七輪巡察,由三個巡察組分四批次分別對翔業集團黨委、建發集團黨委、市總工會黨組、共青團市委、市婦聯黨組、國貿控股集團黨委、市商務局黨組、供銷社集團黨委、市交通運輸黨工委、公交集團黨委、市糧食局黨組、儲備糧集團黨委、路橋集團黨委、市水利局黨組、市農業局黨組等15個黨組織開展巡察。市委巡察組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桿,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廣泛開展個別談話,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順利完成了巡察任務。 省委常委、市委書記裴金佳主持召開市委“五人小組”會議,聽取第七輪巡察綜合情況匯報,研究了巡察成果運用和問題處置的意見。裴金佳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深化政治巡察。被巡察單位要切實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要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以點帶面,推動解決共性問題,實現標本兼治,推進廈門高質量發展和落實趕超工作。 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分別聽取了市委各巡察組巡察情況匯報,對強化巡察整改、成果運用提出了要求,強調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對巡察移送的問題線索要優先處置,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壓實被巡察單位管黨治黨責任。各巡察組已陸續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反饋了巡察情況,要求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要堅決擔負巡察整改主體責任,落實落細巡察整改工作。 市委巡察組巡察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主要問題是: 1.市委交通運輸工委 “四個意識”不夠強,抓班子帶隊伍的政治擔當不夠,落實“四好農村路”建設重要指示精神不夠到位。黨建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有的黨組織未按期換屆、未隨企業改革發展同步整合黨組織設置,“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夠到位,黨內組織生活不夠規范。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壓力傳導不夠。紀工委擔當盡責不足,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到位,“三公”經費把控不嚴,公務出差違規繞道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現象仍有發生。選人用人不夠規范,違規突擊提拔調整干部,部分領導干部未如實申報個人有關事項。資產出租違規操作,房產管理粗放,存在空置、未入賬核算等情況。在下屬企業管控、項目采購、項目竣工結算、財政資金使用管理等方面仍需加強。 2.市農業局 黨組主動發揮“三農”工作的綜合協調作用不夠,落實黨組議事規則不夠到位。黨組織建設不夠規范,直屬黨委換屆不及時,黨支部活動記錄和黨員發展材料不規范。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未全面覆蓋。公務差旅管理和公務接待管理不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嚴謹,執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不嚴,干部隊伍建設措施不夠有力。部分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效率不高,有的項目建設進展緩慢或超期未實施而被取消,對各區專項資金執行監督不夠到位。協調落實“被征地農漁民預留發展用地”政策力度不夠。畜禽疫苗使用環節監管不嚴。 3.市水利局 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對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態保護建設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不到位,推進重點民生水利工程不力。黨建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基層黨組織逾期換屆,“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制度執行不到位。全面從嚴治黨意識不強,落實主體責任不嚴不實,紀檢組落實“三轉”不到位、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公務接待制度執行不嚴格,違規擴大會議開支范圍。干部選拔任用規定執行不到位,存在臨時改變考察對象擬任職位、黨組會議討論表決不規范、違反規定擅自設置職務名稱等問題。資產管理不到位,對市財政補助資金監督管理不到位、資金支出效益不高。工程招投標管理不規范,工程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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