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wǎng)8月19日訊(海峽導(dǎo)報記者 林利萍 通訊員劉祎暾)16日,李某江被抓獲時感到很“委屈”,稱帶了作案工具,但還沒動手。 李某江,男,38歲,貴州正安人,此前有多次盜竊犯罪前科。今年8月在集美區(qū)連續(xù)實施兩起盜竊電動車案件。 李某江夏季長期穿白色襯衫,下身著黑色長褲,喜歡將褲管挽起,時常將白色襯衫脫下搭在肩膀上。集美公安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隊獵鷹伏擊隊民警正是通過李某江的顯著特征,一眼就在夜色中找到了他。 李某江被抓獲后,向警方供稱,其欲于當(dāng)晚在杏林灣一帶實施盜竊,正在四下張望尋找盜竊目標(biāo)。沒想到“出師不利”還沒動手就被伏擊隊員抓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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