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 (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廈法宣)昨日下午,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詐騙案進行了宣判。案件的審理和宣判徹底揭開了“兼職代刷信譽”的面紗,“中間代理人”、虛假平臺等浮出水面。 “刷信譽”背后有平臺支持 近年來,因兼職代刷信譽被騙的案例比比皆是,騙子們紛紛落網。但很多人不知,騙子的背后還有提供后臺支持的騙子。昨日被判決的王某河、王某結和王某輝就是這樣的角色。 2016年7月至12月間,王某河、王某結和王某輝先后在漳州和海滄選擇了兩個據點。三人提前找人做好虛假的購物網站。這些虛假購物網站效仿美麗說、京東、天貓、唯品會等各大知名購物網站頁面,簡直能以假亂真。 準備就緒后,他們開始廣招中間代理人,委托他們在網上推廣,提供給全國各地多個詐騙團伙,以兼職代刷信譽返還高額傭金為誘餌實施詐騙。只要有人聯系詐騙團伙應聘兼職,詐騙團伙就會將王某河、王某結、王某輝提供的虛假平臺鏈接轉發給求職者。根據平時網購經驗,求職者拍下虛假平臺顯示的商品并付款,錢就直接進了王某河、王某結和王某輝三人的口袋。詐騙團伙只需平臺提供訂單截圖,平臺核實通過,他們就能獲取相應利益。 騙局三方制定“分配規則” 為了分贓,平臺制定了“分配規則”,錢款均以手機充值卡的形式發放。其中,被害人每成功支付錢款120元,詐騙團伙就可獲得100元面值的充值卡,平臺賺取剩余差價。同時,為了鼓勵中間代理人更好地在網絡上推廣,只要成功詐騙12000元錢款,中間代理人就可獲取1100元面值的手機充值卡。以此比例,平臺、中間代理人、詐騙團伙各司其職,各自獲取相應利益。 負責平臺的王某河、王某結和王某輝三人亦有詳細分工和贓款分配方案。王某河負責租賃房屋作為詐騙窩點,購買電腦、手機、銀行卡等作案工具,制作虛假購物網站,發布兼職代刷信譽的廣告信息招募詐騙分子,并向下游詐騙分子支付報酬,安排分贓事宜,其分得詐騙犯罪所得的50%;王某結和王某輝參與制作虛假詐騙網站,發送虛假網絡購物網站給中間代理人,將詐騙所得錢款從支付寶轉至銀行卡,各得詐騙犯罪所得的25%。 6個月騙得476萬元 在案證據顯示,短短6個月間,三方協作,就騙取了50名被害人錢款共計476萬余元,單位被害人最高損失數萬元。 經審理,廈門中院認為,王某河、王某結和王某輝三人已構成詐騙罪,其中,王某河是主犯,王某結和王某輝系從犯。昨日下午,廈門中院判決,王某河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40萬元;王某結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20萬元;王某輝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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