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3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海法宣 /文陶小莫/漫畫)“老賴”可以參加村(居)“兩委”選舉嗎?法院說:請先還錢再說! 近日,海滄區三個“老賴”為此主動還款104萬元。這三個“老賴“都是欠款多年不還,為何突然主動還錢呢? 原來,今年7月以來,海滄法院在對多批候選人初步人選的資格審查過程中,篩選出5名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兩委”候選人。針對這些“兩委”候選人,海滄法院如實向組織部門反饋,投出了“關鍵性的一票”。這些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的“兩委”候選人,在多重壓力之下,近期紛紛聯系法官,主動履行自己的法律義務。 “老賴”1 “失信”不能當“兩委” 主動還清全部欠款 被執行人許某是海滄某村的“兩委”候選人。此前,他因幫人擔保,卷入一起民間借貸糾紛,被債權人告上法庭。最終,許某和另一名借款人被海滄法院判決要求承擔還款責任。 判決生效后,債權人于2013年依照海滄法院做出的民事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強制執行包括許某在內的兩名被執行人借款本金、利息及遲延履行金30萬元等。隨后,海滄法院對被執行人許某等人采取各項執行措施,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過,當時因暫查無可供執行財產,法院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直到今年7月,被執行人許某在參加本村“選舉”時被法院篩查出“失信”信息,許某沒預料到失信還不能當“兩委”,才想起自己之前因給他人做擔保而惹上的官司,于是立即來到法院,要求主動履行還款義務。 最終,許某通過多方籌款,終于在今年8月15日履行了全部執行案款。許某還款義務履行完畢后,海滄法院依法屏蔽其相關失信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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