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2 欠錢多年不還 突然主動還錢 被執行人陳某欠錢多年不還,近日,他卻突然聯系法官,主動還清了全部欠款。 據悉,陳某此前因幫人貸款提供擔保,被銀行告上法庭。2013年3月,申請執行人依照海滄法院做出的民事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強制執行包括陳某在內的三名被執行人借款本金、利息35萬元等。 在執行到位標的5萬元后,法院暫查無被執行人陳某等人可供執行財產而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并將被執行人陳某等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直到本屆“兩委”選舉時,陳某因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參加選舉受到限制,才想起自己之前在銀行給人做擔保所惹上的糾紛。 8月14日,被執行人陳某通過多方籌款,主動聯系法官,履行了剩余執行案款。隨后,因被執行人陳某還款義務履行完畢,海滄法院依法屏蔽其相關失信記錄。 揭秘 這些逃債多年的“老賴”為何突然主動還錢? 這些“老賴”逃債多年,為何突然主動還錢?導報記者從海滄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出臺的《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當中,規定了11類37項懲戒措施,其中就包括任職資格限制。 目前,正值海滄區村(居)“兩委”換屆工作開展之際,海滄區委、區政府發出了《關于做好2018年村(居)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分批次將全區候選人初步人選提交海滄法院進行資格審查。根據“五不能、六不宜”的候選人資格要求,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未撤銷的人員”不宜作為村(居)“兩委”候選人。 今年7月以來,海滄法院陸續收到了《關于征求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初步人選意見的通知》,在對多批候選人初步人選的資格審查過程中,篩選出5名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兩委”候選人。 到目前為止,海滄法院已排查全區村居“兩委”候選人、村(居)小組代表初步人選1100人,篩查出多名候選人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中,3人履行了還款義務,執行到位104萬元。今后,海滄法院還將繼續排查候選人初步人選是否屬于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員,將其中的“老賴”揪出來,及時上報組織部門取消其參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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