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9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王永珍)記者近日從有關方面獲悉,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精神 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有關事項的通知》,推出優化稅收營商環境10項硬舉措精準解決痛堵難問題,鼓勵多地先行先試探索優化營商環境方式。廈門稅務局被國家稅務總局列為第二批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單位。 2017年7月,稅務總局決定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江蘇5省市稅務部門開展優化營商環境試點工作。一年來,各試點單位圍繞納稅人辦稅的“堵點”“痛點”“難點”,共制定350條先行先試措施,為全國稅務系統提供大量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各試點單位還創新推出“自主有稅申報”、新辦企業“套餐式”服務、“掌上繳稅”等舉措,實現納稅人滿意度和獲得感持續提升。 為進一步發揮試點引領效應,《通知》要求,今年9月底前,在5省市試點的基礎上,再確定國家稅務總局浙江、江西、湖北、廣西、海南、重慶、陜西、新疆、大連、寧波、廈門、青島等12地稅務局作為第二批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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