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詳細分析利與弊 雙方各退一步談妥了 當天下午兩點,調解開始。小廖態度強硬,還播放了手機里的錄音,表示自己完全可以起訴對方賠償損失。陳安綺指出這段錄音作為證據的不足之處,同時分析利弊:起訴索賠固然可以,但要達到舉證損失的金額就有難度了;其次,舉證有難度,自己的精力和專業性不足,要請律師代理,又是一筆費用;再次,與其糾纏下去,不如盡快解決,安心去做各自的生意。陳安綺還告訴她,對方已經放棄了部分要求。小廖有些猶豫,提出要打電話咨詢朋友。 之后,小廖開始轉變態度。眼看著雙方就要談妥,又出現了問題。關于如何支付委托律師事務所調解的費用,兩方互不相讓。陳安綺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別勸導雙方,“大家好不容易達成共識,難道要因為幾百元就放棄嗎?”最終,雙方同意各承擔一半的調解費。當天下午下班前,律所向思明區法院提交了雙方當事人的司法確認申請。昨日,記者向承辦法官了解到,法院已經完成了司法確認,并且向雙方郵寄了相應的法律文書。 鏈接 律師組織調解案件 收費參照法院訴訟費 當事人自行委托律師調解工作室進行調解的,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各律所的收費標準基本是參照法院的訴訟費。調解成功后,可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司法確認不收取費用。對符合法律規定的,法院將裁定調解協議有效,一旦一方未履行,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思明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法官郭國超告訴記者,截至目前,思明區法院向各律師事務所委派了數十起案件,成功化解20多起。針對當前法院案多人少的現狀,當事人自行委托律師調解,再申請司法確認,既能享受到專業的法律服務,更快捷地化解糾紛,節省排隊等候時間,也節省了到法院打官司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用等成本。調解的時間也不必局限在工作日,可以照顧當事人的需要。 廈門有21家律所 設立調解工作室 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的意見》,鼓勵律師開展調解業務。《意見》提出,律師調解模式可以多樣化,除了在法院設點之外,還可以在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設立調解工作室。隨后,福建省高院和省司法廳聯合發布了實施意見。 今年2月,思明區法院與市律師協會共同推動,在全省率先試點開展律師調解工作,首批共8家律師事務所設立了律師調解工作室。 今年7月,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聯合出臺的《關于開展律師調解工作的實施方案》,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律師事務所設立調解工作室。截至目前,根據市司法局發布的通知,有21家律師事務所設立了調解工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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