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貸款 一分未得也犯法 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男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罰金1萬元
漫畫 劉哲姝 廈門晚報訊(記者 陳萬泉 通訊員 同檢)為了1000元“好處費”,王某幫助朋友李某冒用別人身份證,辦理了貸款11000元。他雖然一分未得,依然要遭受法律的嚴懲。 近日,同安區檢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對王某提起公訴,經法院一審判決,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 朋友請他當“李鬼” 冒名借貸11000元 王某供述,2017年8月,朋友李某(另案處理)找上門來,稱自己有一張蘇某的身份證,看照片跟王某長得很像,讓王某到一家金融公司幫其辦理貸款,成功后會給他1000元的“好處費”,王某欣然前往。 接著,王某先用蘇某身份證到一家銀行辦理了一張銀行卡。隨后,兩人一起到一家金融公司辦理貸款。該公司業務員小云(化名)表示,當時王某自稱“蘇某”,確實和身份證頭像十分相似,又有對應的銀行賬戶,因此當時沒有懷疑。同時,蘇某的身份證曾在公司辦理過貸款業務,有良好的還款記錄,所以新的貸款很快就辦了下來,總共11000元。 “好處費”沒拿到 還面臨法律嚴懲 還款日期到了,但該金融公司一直沒收到還款。他們聯系上蘇某后,后者卻稱自己沒有辦理過貸款,而且身份證曾遺失過。他們這才發現,此“蘇某”非彼“蘇某”,隨后報了警。 王某被捕后供稱,是李某取走了11000元貸款,連承諾的1000元“好處費”也沒有給他。 檢察官介紹,王某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其行為已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并于近日對其提起公訴。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規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嚴重情節的,甚至可以達到十年有期徒刑,并處二十萬元罰金。 提醒 發現身份證遺失 應及時掛失補辦 自4月16日起,廈門已啟動銀行聯網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證和非居民身份證件信息試點,在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將開展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核查試點工作。當聯網核查系統反饋居民身份證已失效或者掛失,或者非居民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時,銀行將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為客戶辦理相關業務。市民在身份證遺失之后應及時補辦,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債務糾紛或影響個人征信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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