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間房出租仍不還錢 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財產線索,經核實,被執行人林某在海滄某村有自建房一棟,其中多間房屋用于出租。承辦法官在了解到這一信息后,曾十余次催告林某履行付款義務,但林某總是敷衍了事,更拒不接受法院傳喚與調查。 在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雙方先后兩次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林某也放話說:如果沒能如期足額支付,愿意接受法院的強制措施。但是,林某仍然一直沒有履行和解協議內容。 今年1月,雷某、韓某再次來到海滄法院執行局,反映林某未能按約定履行和解協議內容。在收到申請人要求恢復強制執行的申請后,承辦人對案件履行情況進行了核實,發現林某確實沒有履行。 “老賴”被拘后又獲刑 海滄法院決定對林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措施。拘留期間,執行法官曾對林某進行詢問,但林某拒不報告自身財產及收入。 拘留結束后,承辦人再次向林某送達了財產報告令等執行法律文書,林某再次拒絕如實申報財產。經承辦法官收集相關證據后,最終決定以涉嫌拒執罪將林某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今年5月14日,林某在海滄區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隨后,林某妻子與雷某、韓某第三次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代為支付了共計8萬元的執行款,取得了申請人的諒解。 執行案件至此完結。但是,林某此時還錢為時已晚,仍然難逃刑責。 海滄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林某對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裁定罪。考慮到其能如實供述,且已經還款完畢,依法可從輕處罰。因此,最終一審判決林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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