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通訊員 林麗萍 記者 林桂楨)“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我們公司節省了一筆可觀的稅費,這項政策太贊了!” 談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標準上調的政策,廈門杏覺汽車維修有限公司財務人員饒麗平喜笑顏開。 前不久,作為國務院深化增值稅改革措施之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標準上調至500萬元,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這項新政策的落地,很大程度消除了部分中小型企業的后顧之憂,激發了企業創新創業的積極性。 位于集美的廈門杏覺汽車維修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年2月,主要經營汽車維修,2013年10月該公司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饒麗平告訴記者,經過幾年發展,公司達到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標準,但由于企業規模相對較小,財務制度較為不健全,風險防范意識也較低,常常不能很好地規避取得虛開等不合規發票的風險,導致雖然取得扣稅憑證,卻無法抵扣,因此很難有效降低稅負。 饒麗平算了一筆賬,企業2017年至2018年6月應納增值稅稅額5.12萬元,稅負為9.63%。如果按照新的認定辦法,同口徑下企業只需繳納增值稅額1.6萬元,稅負直接降低6.63%。“這下可好啦,我們可以較大程度減少取得‘異常憑證’的風險,從而把精力放在企業生產經營上,增強了企業的發展能力。”饒麗平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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