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法院夜間執行,汪某在家中被帶回法院。 夜間突查別墅 “老賴”被送拘 思明法院開展“夜間拘留”突擊行動,成功找到3名“老賴”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 思法)被執行人蔡某、汪某等人大概從沒想過,執行人員會在夜里找上門來,將他們帶走送往拘留所。9月27日晚,廈門思明法院執行局、執行指揮中心、特勤組、法警大隊等聯合開展的“夜間拘留”突擊行動刷新了他們的認知。 此次行動從21點30分持續至次日凌晨2點30分許,成功找到3名“老賴”。此次“夜間拘留”突擊行動在查找下落方面取得了成效,對“老賴”形成有效震懾,進一步樹立了司法權威,提高了執行威懾力。 案例1 父親拒付女兒醫療費 “你是蔡某嗎?”幾天前,執行法官前往某健身房尋被執行人蔡某,一男子面對詢問時極力否認。之后,法官幾經查找都沒找到。回到執行局,法官調取了被執行人照片。仔細一看,答話的男子正是蔡某,是該健身房的教練。 27日22時許,執行人員再次出現在了蔡某工作的健身房。執行人員詢問身份時,蔡某故伎重施。此次有照片為證,蔡某的詭計被當場戳穿。 如此不靠譜的人是一位5歲女孩的父親。根據他與前妻的離婚協議,他應每月支付撫養費1500元,至女兒十八周歲止;因女兒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在她十八周歲前,父母雙方應各承擔50%醫療費。因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支付女兒的撫養費,蔡某被前妻起訴。當時,年幼的孩子面臨心臟手術,若半年內不進行手術,恐錯過最佳治療時機。 去年5月,經審理,法院支持了前妻的訴訟請求,判決蔡某按離婚協議支付補齊撫養費、醫療費等。但事實證明,蔡某不是一位稱職的父親。即便女兒手術在即,他還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無奈之下,前妻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被從健身房帶至法院當晚,蔡某被送進了拘留所。昨日,蔡某家屬主動來到法院,當場支付了已拖欠的撫養費、醫療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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