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法院夜間執行,汪某在家中被帶回法院。
夜間突查別墅 “老賴”被送拘
思明法院開展“夜間拘留”突擊行動,成功找到3名“老賴”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 思法)被執行人蔡某、汪某等人大概從沒想過,執行人員會在夜里找上門來,將他們帶走送往拘留所。9月27日晚,廈門思明法院執行局、執行指揮中心、特勤組、法警大隊等聯合開展的“夜間拘留”突擊行動刷新了他們的認知。
此次行動從21點30分持續至次日凌晨2點30分許,成功找到3名“老賴”。此次“夜間拘留”突擊行動在查找下落方面取得了成效,對“老賴”形成有效震懾,進一步樹立了司法權威,提高了執行威懾力。
案例1
父親拒付女兒醫療費
“你是蔡某嗎?”幾天前,執行法官前往某健身房尋被執行人蔡某,一男子面對詢問時極力否認。之后,法官幾經查找都沒找到。回到執行局,法官調取了被執行人照片。仔細一看,答話的男子正是蔡某,是該健身房的教練。
27日22時許,執行人員再次出現在了蔡某工作的健身房。執行人員詢問身份時,蔡某故伎重施。此次有照片為證,蔡某的詭計被當場戳穿。
如此不靠譜的人是一位5歲女孩的父親。根據他與前妻的離婚協議,他應每月支付撫養費1500元,至女兒十八周歲止;因女兒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在她十八周歲前,父母雙方應各承擔50%醫療費。因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支付女兒的撫養費,蔡某被前妻起訴。當時,年幼的孩子面臨心臟手術,若半年內不進行手術,恐錯過最佳治療時機。
去年5月,經審理,法院支持了前妻的訴訟請求,判決蔡某按離婚協議支付補齊撫養費、醫療費等。但事實證明,蔡某不是一位稱職的父親。即便女兒手術在即,他還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無奈之下,前妻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被從健身房帶至法院當晚,蔡某被送進了拘留所。昨日,蔡某家屬主動來到法院,當場支付了已拖欠的撫養費、醫療費。
案例2
拖欠上千萬仍安居別墅
28日0時30分許,思明法院執行局里,執行法官再一次向被執行人汪某詢問了他的還款計劃。“我準備配合法院拍賣位于興隆路的那套房子和車位。”汪某補充道,“房子抵押給了其他人和銀行,我還欠了銀行300多萬。”汪某所說的這套房面積70多平方米,每平方米市價4萬多元。若拍賣,可獲得房款320萬左右。就汪某的前后所述看來,拍賣所得要先還銀行,他還是沒打算還那1200萬本金及相應的利息。
這筆巨額借款產生于2015年。按約定,汪某夫婦應該在2016年7月17日將借款本金及利息還給洪某,但直至被洪某起訴,汪某都沒有還錢的意思。訴訟階段,雙方經調解達成合意,汪某承諾分七期還清本金及利息。但是,他又食言了。執行程序啟動后,法院從夫妻倆的賬戶上凍結了幾萬元,還到了申請人洪某手上。
在掌握了汪某的動態后,27日晚,執行法官一行奔赴汪某位于湖里區的別墅。抵達時已是23時,別墅內燈火通明。執行法官按響了門鈴,但許久都沒有回應。執行法官又敲了一會門,汪某的妻子才開了門。
說明來意后,汪某妻子從屋里叫出了汪某。見到執行人員大半夜出現在自己家中,汪某十分詫異。隨后,汪某被依法帶回了執行局。
“如果今天你沒有具體履行方案,法院將對你進行司法拘留。如果你拒不履行,我們還將進一步追究你的刑事責任。”在執行法官追問下,汪某堅稱沒錢償還借款,“我在外地法院有訴訟案件,其他欠款真的無法保證什么時候到位。”當天晚上,因汪某遲遲未能提出還款方案,且所欠數額巨大,思明法院依法作出了拘留決定。28日凌晨2時許,汪某被送往拘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