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折斷同伙手臂 “碰瓷黨”勒索大額賠償金 兩主犯昨被判刑,這是海滄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宣判的首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廈門日報訊(記者 蘭京)事先故意折斷同伙手臂,“碰瓷”摩托車載客工,再冒充被折斷手臂成員親友,以威脅、恐嚇等手段,索要較大金額“賠償金”。昨日,這個惡勢力犯罪集團的主要成員劉某、井某受到了法律懲處。 海滄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海滄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劉某、井某犯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這也是海滄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宣判的首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今年以來,海滄法院按照中央及省市區委的決策部署,積極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打準打實、除惡務盡,依法、準確、有力懲處黑惡勢力犯罪,已受理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4件12人和涉“保護傘”案件1件1人。 值得注意的是,海滄法院還特別針對黑惡案件是否涉“套路貸”、涉“保護傘”的兩類問題進行全面審查、及時發現線索,并對線索深入摸排。目前,海滄法院共移送涉“套路貸”線索3條。 為有效營造宣傳氛圍,形成震懾效果,今年以來,海滄法院共開展庭審觀摩3次,組織村(居)“兩委”黨員干部、基層網格員、自建出租房房東、社區矯正人員等代表150余人次旁聽庭審,網絡直播刑事案件庭審119場。 下一步,海滄法院將根據中央和上級部署要求繼續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嚴懲涉黑涉惡犯罪,始終保持對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確保完成下一階段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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