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 陳婉菁)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明確從11月1日起,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稅務部門昨日提醒說,本次調整涉及產品種類范圍較廣,出口企業可根據自身主要出口的產品結構,提前了解最新退稅率的情況,做好接下來的出口計劃。 據介紹,此次出口退稅率得到大幅提高的產品多達1172種。其中,相紙膠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編織品、鋼化安全玻璃、燈具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6%,潤滑劑、航空器用輪胎、碳纖維、部分金屬制品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3%,部分農產品、磚、瓦、玻璃纖維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0%。具體產品清單可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官方網站“政策發布”欄下載查詢。 同時,產品編碼為23040010、23040090的產品豆粕,也在本次調整中取消出口退稅。 除了以上涉及產品,其余未列明的出口產品,原出口退稅率為15%的,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稅率為9%的,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稅率為5%的,出口退稅率提高至6%。 廈門市稅務局提醒,本次調整將從今年11月1日起執行,貨物適用的出口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也就是說,出口時間在11月1日(含)后的可適用最新退稅率進行退稅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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