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市場體系 推進節能減排 廈門不斷深化排污權交易制度改革,切實助力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 排污權交易制度改革創新為重點項目落地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圖為軟件園三期建設場景。 (記者 王火炎 航拍器攝) 位于翔安的銀鷺集中供熱項目是從排污權交易制度改革中獲益的環境基礎類設施建設項目。(供圖/市環保局) 廈門日報訊(記者 黃璜 通訊員 余佳偉)排污權交易,是指在一定區域內,在污染物排放總量不超過允許排放量的前提下,內部各污染源之間通過貨幣交換的方式相互調劑排污量。落實排污權有償使用,督促企業落實生態環保主體責任,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排污權收儲工作,為“雙千億”工作、重點民生項目提供強大的支撐……如今,排污權交易制度改革已經成為廈門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的一大重要抓手。 自2014年5月起,在我省統一開展的8個行業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基礎上,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市環保局大膽創新,率先全省啟動了工業全行業排污權交易工作。作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廈門深入推進排污權交易制度改革,在一系列創新機制的引領下,健全生態保護市場體系,樹立環境資源有價理念,促進企業從“要我減排”向“我要減排”轉變,探索設立專項資金,鼓勵企業采用清潔生產技術源頭減排,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為生態環境減負,為經濟社會發展騰出空間,真正實現綠色發展。 更值得一提的是,廈門還將排污權交易制度改革與深化“放管服”改革緊密結合起來,不斷提升排污權核定、審核、收儲、出讓等各個環節的效率,通過優先保障、簡化流程等創新機制,為重點項目、民生工程的落地以及小微企業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助力高素質高顏值現代化國際化城市建設。 關鍵詞1 有法可依 構建排污權交易制度政策體系 自開展排污權交易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展開高位協調,排污權交易制度的政策體系得以順利構建。2015年11月26日,市環保局印發《廈門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指標核定管理辦法(試行)》,為全面做好排污權核定提供依據。2016年9月9日,市政府印發《廈門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并于2018年10月13日進一步修訂,明確了排污權的核定、分配、交易、收儲及出讓等具體工作要求,為排污權交易的深入推進提供了有力支撐,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在此基礎上,市環保局印發了《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制定《廈門市排污權儲備和交易管理工作手冊》,科學指導排污權工作的開展,明確排污權核定、新增排污權審核、許可證登載、排污權交易、政府收儲和出讓等各項程序,規范排污權交易工作的開展。排污權交易制度的建立健全,不僅促使新(改、擴)建項目建設單位認真做好排放總量需求測算,減少總量資源的占用,排污權納入排污許可管理,也促進了工業污染源監管從“濃度”控制向“濃度”“總量”雙控的轉變,對提升環保監管水平,改善環境質量起到了積極作用。 不僅如此,為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廈門還劃撥專項資金開展排污權核定工作,并在全省率先成立排污權儲備和管理技術中心,負責全市排污權核定、儲備與出讓、新增排污權審核、排污權指標調度等管理工作。2016年,廈門又圍繞排污權交易工作推進的重點和難點,將年度排污權重點工作任務納入各區生態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量化考核指標,切實提升相關人員的履職意識,確保各項機制落地見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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