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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廈航獲悉,10月28日,廈航冬春航季已開始執行新制定的《國內運輸票價適用條件》,針對旅客購票時的關注焦點,制定客票變更、退票優惠政策,降低旅客客票變更、退票支付的費用,為旅客提供真情服務。
東南網11月1日廈門訊(通訊員 溫暉)記者從廈航獲悉,10月28日,廈航冬春航季已開始執行新制定的《國內運輸票價適用條件》,針對旅客購票時的關注焦點,制定客票變更、退票優惠政策,降低旅客客票變更、退票支付的費用,為旅客提供真情服務。 據了解,此次廈航新版《國內運輸票價適用條件》主要有三大調整:修訂變更、退票收費時間節點和階梯費率。將原先“起飛前、起飛后”兩檔退改標準調整為四檔,即“航班起飛前168小時(7天)”“起飛前168小時(7天)至48小時”“起飛前48小時至4小時”及“起飛前4小時內與起飛后”,并根據不同的時間節點和票價水平,制定相應的階梯收費費率;松綁特價機票“三不得”(不得變更、不得退票、不得簽轉)規定,即特價機票也可以變更和退票;調整變更、退票費計收基準;將原先使用 FD 票價(黑屏公布票價)作為計收基準,調整為以旅客實際支付的票價作為變更、退票收費的計收基準,并取消淡旺季不同的變更、退票收費標準,使用統一的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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