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趙先生車輛所停的位置。資料圖
海西晨報訊 (記者 陳小斌)開車到廈門瑞景商業廣場停車區域,因未將車停進停車位,又和物業人員發生口角,車輛就被拉入“黑名單”,無法再停進商場停車區。昨日,市民趙先生反映他的遭遇。商場物業管理人員表示,趙先生只要寫一份保證書,保證以后不亂停車,就能被移出“黑名單”。
遭遇
車未停進車位 被拉入“黑名單”
今年8月底,市民趙先生和朋友相約來到瑞景商業廣場。“我開車進入停車場時,發現停車位都停滿了,就把車緊貼著路邊停靠,那個時段不會影響到其他車輛通行,也沒有擋住其他車輛。”趙先生說。
過了十分鐘,一名男子來到趙先生的車旁邊,先是詢問車輛是誰的,并表示如果不移走,就要叫拖車來拖走。“一上來態度就很不好,我就和他發生了口角。”趙先生認為,他并沒有造成交通堵塞,且沒有出格的行為。“后來,這名男子就打了一個電話,表示要把我的車拉入黑名單。”
11月4日,趙先生的媽媽駕駛趙先生的車前往瑞景商業廣場,發現車輛無法進入,現場一問,才得知車真的被拉入黑名單。“雖然我很少去瑞景商業廣場,拉不拉黑其實對我的影響也不大,但作為商場物業管理方,這樣做合法嗎,合理嗎?”對此,趙先生表示質疑。
回應
寫一份保證書 即可移出“黑名單”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瑞景商業廣場管理中心,物業經理李先生表示,因趙先生未將車停在停車位上,工作人員經勸導無效后,他們就在系統中將該車的車牌設置為“不合法車牌”,也就是相當于將該車“拉黑”,讓它無法進入商場停車區域。
“車主既然要把車停進來,就要配合我們的管理,把車停到停車位上。如果沒停車位了,就應該把車開走,而不是亂停車。如果不配合管理,那我們就不歡迎他來。”李先生表示,將車輛“拉黑”只是一種手段,目的在于提醒車主要配合管理。
李先生還表示,可以將趙先生的車從“黑名單”中移除,但前提是趙先生要寫一份保證書給他們,保證下次駛進瑞景商業廣場時不會亂停車。“如果當時我們的工作人員態度不好,或者說了不該說的話,我們會向他道歉。希望他來找我們一下,坐下來當面溝通這件事。”
律師
車主要守規則 但物業做法亦不妥
物業管理方是否可以將趙先生車輛“拉黑”?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主任鄭志寧認為,作為公共場所的物業管理企業,沒有權利禁止客戶正常進入。
福建遠大聯盟律師事務所律師顏云青認為,針對趙先生車輛被“拉黑”一事,物業除非獲得小區或者小區業委會的特別授權,否則并沒有禁止汽車進入小區的權利。不過,瑞景商業廣場應該具有公共場所性質,是對公眾開放的,顏律師表示不認同物業管理方的做法。但顏云青也表示,市民開車進入公共場所時,應當遵守該場所的管理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