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廈門企業美亞柏科研發的智能安保機器人。記者 施辰靜攝 東南網11月7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廖麗萍 通訊員 賴丹丹)日前,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民營企業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廈門市結合實際出臺了《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措施實、力度大,創新點多、可操作性強,是此次《意見》的最大特點。據了解,該《意見》出臺過程中,廈門市民營辦等相關部門對民營企業分布數量較多、實力較強的行業,進行深入重點走訪調研,舉行多場座談會聽取企業家的意見建議,向廣大民營企業發放問卷開展調查,并吸收兄弟省市的先進做法。 《意見》積極回應當前民營企業重大關切,尤其針對制約企業發展的難點問題,從六個方面提出了針對性強、可操作行強、精準有效的30條扶持措施,內容涵蓋“推動民營企業自主創新”“擴大民間資本投資”“減輕民營企業負擔”“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推動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和“優化民企發展環境”。比如,在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方面,《意見》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2018年1月1日起新開辦的上述小型微利企業在此期間其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即征即獎”給企業。優惠政策如有新規定從其規定。 廈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民營企業發展,此次出臺的《意見》著眼于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以引導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為主線,積極踐行創新發展新理念。《意見》明確支持民營企業研發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鼓勵民營企業建設重點實驗室,支持民營企業興辦新型研發機構,加大民營企業研發投入補助,鼓勵民營企業發展高新技術。 為推動民企做強做大,《意見》明確繼續開展龍頭骨干民營企業認定工作,在資源配置、要素保障等方面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扶持。積極為廈門市民營企業兼并、收購、控股外地企業創造條件,為外地民營企業在廈門市設立區域性總部或研發中心、結算中心、營銷中心等職能型總部提供優質服務。 對2018年1月1日起新增的規模以上民營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民營批發和零售企業,且產值和批發零售業銷售額不低于上年度水平的,以企業上年度繳納的地方級稅收收入為基數,增量部分的50%獎勵給企業擴大再生產,獎勵期限3年。民營企業稅后利潤分配給個人的,轉為增資或在廈門市再投資用于擴大再生產的部分,其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額扶持。 加大對有市場、有訂單的工業和信息化民營企業貸款貼息支持力度,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4億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長,新增流動資金貸款3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廈門市財政對其當年度新增的流動資金銀行貸款利息給予30%補貼,單個企業貼息最高不超過800萬元。 對規模以上民營工業企業實施技術改造的項目,廈門市財政給予該類項目設備投入金額的10%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1000萬元。各區、管委會可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獎勵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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