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王玉婷 通訊員 洪恒亮) 先是300元“真心交往費”,接著是交8800元“見面保障費”,鄧女士的這場“戀愛”,談得真坎坷。昨日,記者從廈門市反詐騙中心了解到,心心念念的“男朋友”沒見到,鄧女士被騙走近萬元。 前不久,鄧女士在網(wǎng)上填寫了交友信息。10月28日,鄧女士收到一條微信添加好友申請,對方自稱“李軍”:“我看了你的婚戀資料,覺得很符合我找對象的要求……”這么快就有人找上門了,這讓鄧女士有點喜出望外,便與“李軍”在微信上聊了起來。 聊了沒幾天,“李軍”稱想看看鄧女士是否有真心談對象的打算,便讓鄧女士轉(zhuǎn)賬300元“真心交往費”。考慮到聊天后對“李軍”有好感,再加上“李軍”提出的金額并不大,鄧女士就用微信將300元轉(zhuǎn)給“李軍”。 轉(zhuǎn)賬后,鄧女士接到“李軍”電話,對方稱要來廈門,因之前其在婚戀平臺上繳納了60萬元保證金,按平臺規(guī)定,如果雙方要見面,必須通過律師。接著,鄧女士接到“陳律師”電話,“陳律師”稱為保障“李軍”的權(quán)益,鄧女士需繳納8800元的“見面保障費”,雙方才能見面。等兩人最終確定在一起后,這筆“保障費”會與60萬元“保證金”一起退還給女方。聽到這,鄧女士覺得自己不虧,一心想快點與“李軍”見面的她,將8800元轉(zhuǎn)給“陳律師”。 轉(zhuǎn)賬后,鄧女士將此事告知閨蜜,在閨蜜的提醒下,鄧女士才發(fā)現(xiàn)“李軍”和“陳律師”均聯(lián)系不上,意識到被騙。 “在這個騙局中,騙子先通過一段時間的聊天,取得鄧女士信任,并許下‘見面’‘在一起有60萬元保證金’等承諾,進一步騙鄧女士上鉤;而所謂的‘真心交往費’‘見面保障費’,其實都是騙子編造出來讓鄧女士轉(zhuǎn)賬匯款的理由。”民警提醒,網(wǎng)上交友時,必須做到“兩不、一多”——不貪,天上沒有餡餅掉,貪念一定不能要;不信,不輕信對方編造的各種轉(zhuǎn)賬理由;多與家人、朋友進行溝通核實。 數(shù)據(jù) 廈門詐騙警情上周接報205起 據(jù)市反詐騙中心統(tǒng)計,上周,廈門共接報205起詐騙警情:盜竊銀行儲戶類詐騙29起,電信詐騙18起,網(wǎng)絡(luò)詐騙158起——總體警情呈下降趨勢。多發(fā)的三類分別為:商品交易,39起;貸款,31起;兼職刷信譽,27起。 針對三類依舊多發(fā)的詐騙警情,民警送上防騙小貼士:凡是在放款前收取任何費用的,都是詐騙;凡是自稱快遞公司主動理賠的,都是詐騙;凡是自稱客服要求必須先在網(wǎng)上借款才能退款、退貨的,都是詐騙;凡是網(wǎng)上“輕松賺錢”“高傭金”“先墊付”等信息,都是詐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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