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被車撞后咬傷主人 肇事司機都要賠嗎? 法官:主人有重大過錯,擔責七成 廈門日報訊(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湖法宣)愛犬在機動車道被撞傷,除了愛犬治療費,主人還要求對方賠償自己在慌亂中被狗咬傷的相關費用,事故責任究竟如何認定?近日,廈門湖里法院發布一起侵權糾紛案。 2018年1月17號事發當日中午12點左右,蔡某(化名)開車經過張小姐(化名)家門口時,車子右前輪軋到張小姐寵物狗的左后腿。 看到自己的愛犬受傷,焦急的張小姐趕忙沖上前查看傷勢。而此時,寵物狗因受傷陷入恐慌,竟咬了主人一口。隨后,張小姐立即前往醫院治療,花費215余元。寵物狗也被送往寵物醫院治療,經診斷為多處骨折,共住院25天,花費15000元。 張小姐就賠償問題與蔡某多次協商,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醫藥費、愛犬醫療費、交通費共計15715余元,但對方不同意此要求,遂將其告上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蔡某駕駛汽車通過該狹隘路段時,未盡到謹慎駕駛義務,導致汽車軋到張小姐的寵物狗。蔡某對張小姐存在侵權行為,應對此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而張小姐作為寵物狗的飼養人沒有盡到看護義務,對寵物狗的受傷有重大過錯。 至于張小姐受傷則是由于自身不注意所致,并非由蔡某駕駛車輛碰撞導致的,因此張小姐的醫療費不應由蔡某進行賠償。 最終,法院依法判定張小姐承擔事故70%責任,蔡某承擔30%責任并賠償4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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