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限放區域和特定燃放點 東南網11月15日廈門訊(本網記者 劉瑋)11月14日下午,《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關于在部分區域限制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在廈門海滄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上獲得通過(以下簡稱《通告》),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五年。 《通告》中規定了6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但安監部門考慮到海滄逢年過節仍有不少民俗活動,也特地在海滄區生活區范圍內設立了10個特定的煙花爆竹燃放點。 據了解,禁放區域包括嵩嶼港區、海滄港區(建港路以南區域);南部工業區、出口加工區(興港路以西、海新路以東、馬青路以南、角嵩路以北區域);新陽工業區(翁角路以南區域);蔡尖尾山森林防火區;東孚街道轄區內的天竺山森林公園防火區;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化工廠、油庫、加油站、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等區域。而限制燃放區域則包括生活區所在社區包括嵩嶼街道的東嶼社區、鐘山社區、海發社區、海達社區、海翔社區、海虹社區、海景社區、海盛社區、未來海岸社區、北附小社區、海林社區、石塘村、海滄街道的海興社區所管轄范圍,以及海滄大道嵩嶼碼頭至實驗中學段區域。 需要重點關注的是,《通告》中規定的限放區域內設置了10個特定燃放點(詳見上圖),在重大節日期間、特定時段可以燃放煙花爆竹。重大節日指元旦、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特定時段指村(居)社進香及廟會等民俗活動時間。在具體燃放點,有關部門將畫線及進行標牌設置,同時在生活區各小區多處設立公示欄,將《通告》全文進行張貼公示。 為何出臺“限炮令”?海滄區安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海滄正在打造國際一流海灣城區,對生活品質和環保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對標福州等地的先進做法,結合海滄區實際出臺了這份《通告》,對原先禁放煙花爆竹的區域進行了增加,比如為了確保海滄大道上方的空域安全,我們就嚴令禁止在這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并在生活區內設置了10個特定燃放點,這點在廈門島外屬于首創?!?/p> 對于新出臺的“限炮令”,嵩嶼街道北附小社區書記周小秋表示支持,她說:“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這塊,我們社區的居民接受程度還是比較高的。這得益于近年來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的提高。大家也都不喜歡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空氣污染跟噪聲污染。當然,京口巖部分安置居民也提出意見,希望在除舊迎新等特殊節假日,能夠保留一份傳統的儀式感。這個需求,我們也充分理解,所以特別在京口巖小區靠建港路一側的籃球場保留了一個煙花爆竹特定燃放點。若日常申請使用北附小‘喜事房’,社區工作人員也會提前告知禁炮事項,簽訂承諾書,如確實有需要,也會引導他們到特定燃放點去放炮?!?/p> 未來海岸社區的居民張先生也表達了自己的意見,他說:“以前,燃放煙花爆竹是給傳統節假日帶來一些氣氛。但是,如今在城市社區生活,再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污染環境,產生的噪音也影響他人休息。節假日的氛圍布置可以通過民俗活動、體育運動等其他形式來補充,不一定要放炮。對于這次的禁炮,我很支持?!?/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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