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 申請法律援助 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公民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并且申請事項依法在本市審理或者處理的,可以向本市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經濟困難標準按照不高于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二倍執行。 哪些案件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范圍包括: (一)刑事案件; (二)請求國家賠償的; (三)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五)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六)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七)因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產品質量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因實施見義勇為致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主張民事權益的; (九)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主張權利的; (十)未成年人、婦女、殘疾人、老年人追索侵權賠償的。 法律援助采取什么形式?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下列形式: (一)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意見,代擬法律文書; (二)刑事辯護; (三)訴訟代理、勞動爭議仲裁代理及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 (四)公證證明; (五)司法鑒定。 延伸 不斷強化隊伍建設 提高法律援助質量 20年來,法律援助隊伍不斷壯大,從創立之初的僅有的5名法律援助律師,發展到一支以市、區兩級法律援助中心為主導,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為主體,全市609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師為補充的法律援助隊伍,極大地推動了廈門法律援助事業的創新和發展。 多年來,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斷強化隊伍建設。通過開展各項業務培訓和學習,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思想過硬、業務精通的法律援助隊伍,以實際行動落實“執業為民”的理念。同時,廣泛開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務,組織志愿者進社區、進直播間,通過面對面或者以案說法等形式開展普法咨詢活動,提升了群眾依法維權意識,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 質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線。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直重視法律援助質量建設,多措并舉提高辦案質量,力爭讓每一位受援人都能獲得優質的法律援助服務。2014年,制定了《廈門市法律援助案件辦理規程》,細化了法律援助申請、受理、審查、指派和辦理流程。2017年7月4日,廈門市在全省率先出臺《廈門市法律援助服務規范》,為法律援助質量建設提供了科學的標準體系,對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起到促進和推動作用。 同時,不斷強化監督檢查,優化援助質量和效率。向每個承辦律師發放“辦案須知”,對案件的辦理進行規范。每個案件都有專人負責在訴前、訴中、訴后三個階段進行及時跟蹤回訪,并將情況填寫在法律援助工作質量監督卡上。 加強與法院、受援人的聯絡,及時收集掌握案件辦理情況。在日常工作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組織工作人員針對群體性案件、重大疑難案件以及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進行旁聽,及時了解援助律師的辦案情況;通過電話回訪、入戶回訪等方式,對受援人進行回訪。 通過公開化建設,引入社會監督。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辦事大廳滾動顯示屏及時公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情況,加強群眾對法律援助中心的監督,進一步規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審查指派工作。 每年,市法律援助中心還將法律援助律師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調整援助律師資源庫,更好地確保法律援助律師在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時的服務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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