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定點藥店禁賣食品日用品 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開展定點零售藥店專項聯合執法檢查,將持續到年底 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 黃樸醇)藥店擺出日用品、食品柜臺,這種現象如今并不罕見。而實際上,如果這家藥店是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那么其在店內經營日用品和食品就是違規的,甚至有可能會被中止醫保服務協議。昨日,廈門市市場監管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開展聯合執法,針對的就是醫保定點藥店的違規經營行為。 定點藥店賣食品被抓“現行” 據了解,目前廈門共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369家(不包含衛生所),定點零售藥店1243家;此次針對定點零售藥店的專項聯合執法檢查將持續至12月30日。 昨日的行動中,兩部門重點抽查了翔安馬巷和大嶝的醫保定點零售藥店。 位于翔安區馬巷鎮同美下方村88號的銀城藥店是一家連鎖藥房。在這家店的參茸柜臺旁,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大量在包裝上未標注生產廠家、批準文號的蓮子、枸杞、胖大海等,以及拆零分裝的“三無”參片、薏仁,還有灌裝奶粉、自制“滋補酒”等食品。 “雖然這家藥店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但醫保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已明文禁止經營除正規保健食品外的普通食品。如果是正規藥材或中藥飲片,應該放置在藥柜中,按處方來配比銷售,而不是當成預包裝食品一樣定量分裝銷售。”醫保稽查執法人員指出,藥店這種變相銷售食品行為是違規的。 “藥店作為一個經營場所,要經營藥品以外的商品,需要取得該類商品的經營資質,例如食品,需在市場監管部門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表示,如果不是醫保定點藥店,只要所經營的商品在其營業范圍內,都是許可的。但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相關規定,藥品經營場所“經營非藥品應當設置專區,與藥品區域明顯隔離,并有醒目標志”。市場監管部門在檢查中,一旦發現經營場所沒有按規定分開陳列,也會責令其整改。 針對銀城藥店(翔安下方店)違反醫保定點服務銷售食品的行為,醫保稽查執法人員責令經營者限期整改,下架禁售食品,并將先行中斷其醫保連線,通過大數據智能監控系統分析,核查其是否存在刷卡異常;若存在將銷售食品、日用品等非醫保物品發生的費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將依法追回被套取的醫保基金,情形嚴重將解除其醫保服務協議。 探索建立“黑名單”制度聯合懲戒 記者也了解到,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廈門醫保部門通過運用大數據分析機制,開展了對定點零售藥店異常刷卡數據的監管,加大對違規、違約行為的查處力度,目前已稽核查處定點醫療機構253家、定點零售藥店206家。今后,大數據也將對藥店的單據和進銷存臺賬進行監管,發現異常套取醫保卡額的現象,會對藥店實施懲戒和查處。 下一步,相關部門將進一步探索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嚴重違法違規的醫保定點機構和個人建立“黑名單”,并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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