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大玩具”,不是交通工具!
在廈門騎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上路,扣車并罰款500元
東南網11月2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黃敏江)電動平衡車這種新興的交通工具,依靠人體重心的改變便可以實現車輛的啟動、加速、減速、停止等動作。作為一種代步工具,其體積小,速度快,便于操作的特點,受到不少年輕人的喜歡,在路上,我們時常能看到人們騎著滑板車、平衡車,穿行在道路上。
戴個大耳機、墨鏡,腳踩平衡車,在大路上自由穿梭,看似時尚酷炫,實則危機四伏。交警提醒說,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平衡車操控性能差、危險性高,上道路行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在廈門騎電動滑板車、電動平衡車上路,扣車并罰500元,請廣大市民為了自身安全,不要駕駛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平衡車上道路行駛。
案例1
騎平衡車買夜宵 男子被攔下處罰
林先生是一位IT男,在軟件園二期上班,租住在蔡塘村。公司和住處的距離不遠也不近,搭公交車不大方便。幾個月前,他買了一輛電動平衡車代步,平時上下班,都騎平衡車。
11月7日晚上11點,林先生駕駛平衡車出門買夜宵,從村里騎出來到了蔡塘路口,拐到人行道上時見人多,他便下車推行。沒想到,一旁的交警看到后便把林先生的平衡車給扣了,還要罰款500元。
起初,他對處罰不服氣:“我沒闖紅燈也沒逆行,怎么能罰我?”后來,交警耐心解釋了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平衡車上路的危險性:電動平衡車在廈門道路上行駛,一律扣車并罰款500元。
林先生說他以后不會再騎平衡車上路了。
案例2
女子騎平衡車 被自行車撞倒
28歲的女子小楊也在軟件園二期上班,租住在后埔村。平時早晚高峰公交車太擠,她買了一部兩輪電動平衡車騎行。
10月底的一天上午,小楊騎車去上班,經過忠侖公園附近的人行道,“一部共享自行車騎得飛快,騎車的是一個年輕男孩,估計他是趕著去上班,逆向而來。我當時平衡車正常行駛,自行車突如其來,徑直撞向我,我趕緊從平衡車上跳車,沒想到,膝蓋和手臂都摔破皮,當場流血了。”小楊回憶,因為趕著上班,加上沒受多大的傷,她沒追究男子的責任,便抱上平衡車,急忙打車去公司。
小楊說,當時她人一跳車,平衡車也失控撞到路邊,撞壞了。后面,雖然修好了平衡車,但經過這場慘痛的教訓,小楊再也不敢騎平衡車上路了,之后她把平衡車掛到網上賣了。“我想了下,騎平衡車上路實在太危險,還是老老實實搭公交車上下班吧。”小楊這樣說。
案例3
男孩騎平衡車 撞到散步的老人
何老伯一家住在海滄大道附近的一個小區。每到周末,小區中庭很熱鬧,總是有很多小孩在那玩耍,騎車的、追逐的、踢球的、捉迷藏的,都有。
大概是今年暑假8月份的一天晚上,何老伯用嬰兒車推著1周歲多的孫子在中庭散步,正慢慢走著,一個10歲左右的男孩騎平衡車突然從側面竄了出來,速度還挺快,“幸好我反應及時,用手稍微擋了一下,緩沖了平衡車的沖力,不然平衡車直接撞到雙腿,說不定會骨折。”
男孩的家長看到這一幕后,連連趕上前來道歉。何老伯這才知道,家長給小孩買了一臺全新的平衡車,在小區里練習駕駛,因為孩子還不熟悉平衡車的性能,沒想到就發生了意外。
案例4
平衡車失控 女子被甩出
在外地還發生了這樣一起案例。今年7月5日下午1點18分,在江西萍鄉一條機動車道上,一名年輕女子騎二輪電動平衡車上路,正好遇到一處坡道,速度很快,在轉彎下坡時,女子操作不當,身體失去平衡,整個人突然被甩出,重重摔在地上,導致其頭部受傷,身上多處擦傷。
而平衡車則失控,像一只發了瘋的野牛,繼續在馬路上亂竄亂撞,穿過一部三輪車后,又撞上路邊的電動自行車,一直到路過的群眾將車控制住。
建議
別把它當交通工具 剎車不慎容易摔倒
導報記者了解到,電動平衡車主要分成雙輪和獨輪兩類。一部電動平衡車,充滿電后,其續航能力為25公里至30公里,最高時速可達20公里。
江頭一家電動平衡車專賣店的賣家說,在廈門,電動平衡車禁止在道路上行駛,每每只要顧客上門來購買,“我都會特別向顧客說明:這是一種‘大玩具’,市民別把它當成交通工具——騎車上路,我建議市民最好在小區或公園內騎行電動平衡車。”
據相關測試,在18公里/小時的速度下,一旦遇到突發情況,電動滑板車手指剎車的反應時間是3秒,平衡車依靠身體后傾剎車的反應時間長達8秒。
店家說,電動平衡車剎車時,需要騎行人把身子向后仰,特別是初學者,很容易摔倒,人仰馬翻,所以速度盡量放慢些,以免傷及自身或者他人。
聲音
年輕人騎平衡車 騎得飛快還打電話
邱阿姨:我家住祥店。前幾天中午,我在祥店路上看到有個打扮時髦的年輕人騎平衡車,耍酷騎車,速度飛快,“他一邊騎一邊打電話,著實讓人捏一把汗”。
王先生:我開車時偶爾也會看到,有人騎電動平衡車上機動車道,甚至還跟機動車搶道,太危險了!
林女士:我在島外,看過一個年輕女士邊騎平衡車,邊低頭玩手機,這樣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高小姐:有一次,我騎共享單車出門,一男子騎電動平衡車很快,似乎在和我競賽,真是太無聊了。
提醒
電動平衡車上路 扣車并罰500元
當下,很多年輕人認為使用滑板車、平衡車方便又時尚。
廈門交警介紹,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平衡車禁止上道路行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規定,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電動滑板車和電動平衡車都有動力裝置,符合上述定義,屬于機動車。但因其不是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車輛,依法不能登記掛牌。而且其操控性能差,危險性高,上道路行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提醒市民為了自身安全,不要駕駛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平衡車上道路行駛。另外,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駕駛無牌機動車上路,扣留車輛并處以罰款500元的處罰。“這些工具的使用者經常還會伴有其他一些違法行為,比如闖紅燈、越線等,因為平衡車的體積小、速度快,遇到突發情況,經常會措手不及。”交警說。
因此,交警提醒,這些都不是合法的交通工具,使用它們上路是違法的,廣大市民為了自身安全不要駕駛電動平衡車及電動滑板車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