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集法宣) 在微信朋友圈轉讓演唱會門票,收到錢后,不僅不發貨,還將微信好友拉黑。近日,廈門集美法院發布了一起詐騙案件,判處黃某(化名)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去年6月,黃某從網上找了3張他人購買的演唱會門票圖片,然后使用自己的微信賬號,在朋友圈發布轉讓這3張門票的信息。信息發布不久,就有3名微信好友分別購買了這3張門票,共計向黃某支付票款3900元。然而,收款后,黃某并沒有發貨,也沒有將錢退還。當3名微信好友在微信上聯系黃某發貨時,黃某不僅沒有回復,還將這3人的微信拉黑。由于一直聯系不到黃某,3名購票人意識到自己可能被詐騙,于是報警。去年10月,黃某被警方抓捕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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