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題 不知哪部分被征走,產權證沒法辦下來 翻建一事在辦理產權證時就遇到了難題。據施先生介紹,這棟祖厝建于清代,產權面積200多平方米。祖上把房子不規則地分割成兩半,分給兩家人。傳到施先生這一代,施先生兄弟三人于1996年給祖厝辦證,他們的一半產權是三張土地確權證明,但是上面寫的只是平方數,沒有標明位置。2000年,有開發商來征地,另一家人把祖厝的一半產權賣給了開發商,施先生家沒賣。不過后來征地一事不了了之,賣出的那半房子也沒拆遷。 施先生去測繪信息中心同安站咨詢,被告知要提交一份拆遷紅線圖,只有明確被征收的用地范圍,才可以辦理土地房屋權證,而施先生拿不出。到底被征走的是哪部分?施先生無從證明。 回應 沒有明確范圍 地籍調查無法開展 記者從測繪信息中心同安站了解到,經核實,施先生的房屋全棟被列入拆遷范圍,但實際只有部分房屋被征收,且實地房屋未拆除。其要求辦理剩余未補償土地房屋權證,因其提供的拆遷補償協議僅明確征收的建筑面積,未明確被征收的用地范圍,也未明確剩余的用地界線,按地籍調查工作規程要求,無法開展地籍調查。 記者了解到,有關部門已經知悉此事,正在著手調查了解。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的進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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