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打造開放發展新高地行動方案》
98條改革開放新舉措 可操作性強
《行動方案》將讓企業在改革中更增動力。圖為聯芯集成電路制造(廈門)有限公司。(資料圖/朱毅力攝)
廈門日報訊(記者 藍碧霞)近日,廈門市委、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打造開放發展新高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推出10個方面98條可操作性強、接地氣的政策“干貨”,要求全市各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實施,以新擔當新作為推動改革開放再出發。
《行動方案》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博鰲亞洲論壇、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中央、省委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重大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經濟特區要繼續成為改革開放的重要窗口、試驗平臺、開拓者、實干家的新定位新要求,著力以改革促進開放、以開放倒逼改革,加快打造開放發展新高地,更好地服務全國全省改革發展大局。
推進市場準入改革進一步擴大投資領域開放
著眼“進一步擴大投資領域開放”,《行動方案》提出4項具體舉措:
率先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進一步推動放寬金融、專業服務、文化娛樂、電信等現代服務業準入限制;爭取試行動植物及其產品相關企業注冊登記/備案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企業“即審即批”;深化建筑工程領域對外開放。廈門自貿片區內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承攬廈門市中外聯合建設項目的中外方投資比例限制等將予以取消;深化醫療及衛生健康領域對外開放。措施包括“允許境外醫師短期行醫,期滿予以延續”、“率先試點對廈門自貿片區內的社會辦醫療機構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實行告知承諾制”等。
創新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 打造高效便捷的投資貿易平臺
《行動方案》提出19項具體舉措,支持打造新業態發展平臺,優化通關服務和監管,打造高效便捷的投資貿易平臺。
這些措施實惠頗多。比如,在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上,廈門將探索對知識密集型、綜合服務平臺型、總部經濟型服務業實行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方式彈性供地制度;開展“1210保稅備貨”業務和一定條件下的“9610無票免稅”業務,支持跨境電商發展;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可享受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在優化通關服務和監管上,進一步擴大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延伸海港、空港、金融、稅務、政務等服務;進一步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外開展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無污染產品的保稅維修業務;對于符合相關規定的醫療設備和藥品減免進口關稅,等等。
深化金融領域改革推進更高層次的金融開放
就推動金融業對外開放,《行動方案》從“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推動金融創新業務先行先試”和“推動特色金融機構項目落戶”三個方面提出了10項具體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提高跨境支付結算和海關事務擔保便利化水平;推動創新人民幣跨境業務;允許廈門自貿片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按相關規定為境外機構辦理人民幣衍生產品等業務;探索在廈門自貿片區內租賃公司開展跨境資產轉讓;拓展離岸銀行業務,擴大NRA賬戶功能;鼓勵、支持廈門自貿片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基于真實需求和審慎原則,向境外機構和境外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進一步放寬金融外資準入限制;推動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落地;爭取獲批設立再保險公司;爭取設立具有國際保稅功能的期貨交割庫等。
推進“雙自聯動”放大創新集成效應
建設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是中央賦予福建、廈門的重大改革使命。《行動方案》著眼放大創新集成效應,從“支持集成電路等重點新興產業創新發展”、“打造科技人才創新創業高地”和“促進區域協同發展”三個方面提出13項具體舉措,讓企業在改革中更有獲得感。
廈門市將對年產值5000萬元以上、稅收達1000萬元以上,且研發經費內部支出占主營業務比重超過5%的研發投入企業,對其研發經費內部支出超過上年度的增量部分,給予適當比例的補助。境外企業在廈注冊的獨立法人可根據相關要求牽頭或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享受與廈門企業同等政策。研究建立科研、實驗用特殊物品耗材保稅儲備庫。
廈門將完善以用為導向的人才評價機制,將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技術創新、發明專利、標準制定以及所創造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納入評價標準,探索建立以同行評價為基礎、以薪酬為依據的人才業內評價機制。支持企業到海外科技人才集聚地開展科技研發和人才招引活動,打造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擴大職稱改革試點,以重點行業、核心領域為試點逐步推動職稱按行業進行評審,爭取新興職業職稱評審試點。
廈門還將積極推動在閩西南協同發展區復制推廣福建自貿試驗區和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改革試點經驗。
嚴格知識產權保護健全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機制
廈門從實際出發,針對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6項具體舉措。爭取建設中國(廈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面向重點產業開展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這個目標被寫入了《行動方案》。
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立法是其中一項重要舉措。廈門提出運用經濟特區立法權,推動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地方性法規,健全完善互聯網、電子商務、展會等領域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平等保護各類企業知識產權。
廈門還將探索授權廈門自貿片區率先出臺與進出口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建立“一帶一路”知識產權運營投資基金;建設廈門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鼓勵臺灣地區企業、高校、研究機構、行業協會參與,提供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全鏈條服務;完善海外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平臺,鼓勵企業建立專利收儲基金,開展知識產權跨國交易,推動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服務和產品“走出去”。
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功能增強航運物流全球競爭力
廈門港已是全球第14大集裝箱港,是我國四大國際航運中心之一,也是全國12個最高等級的“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之一,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功能勢在必行。《行動方案》著眼“增強航運物流全球競爭力”,提出持續推動口岸降本增效,降低政府性收費,規范非政府性收費,力爭成為大陸沿海收費最低的口岸;提高貨物進出口通關效率,確保實現廈門進出口貨物口岸整體通關時間壓縮水平保持在全國前列。《行動方案》還提出加快推進國際集拼線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企業轉口貿易業務給予單證審核、結算、融資等方面便利,爭取試點航空快件國際中轉集拼業務;在符合國家口岸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加快推動廈門口岸開放項目。
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打造對臺戰略支點城市
為進一步拓展兩岸交流合作領域,《行動方案》立足先行先試,提出了14項惠及臺胞臺企的具體舉措。比如,推動在廈門新設立的臺資企業可用臺灣居民居住證作為身份證明,注冊資本以人民幣或其他可自由兌換的外幣表示,可按規定自主選擇經營范圍;深化兩岸金融合作,允許廈門自貿片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相關規定向臺灣地區金融同業跨境拆出短期人民幣資金;允許臺資醫療機構按照《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率先使用在臺灣地區已經投入臨床且技術成熟、療效顯著的新技術;率先實行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允許廈門自貿片區內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委托福建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產品。
《行動方案》提出,在全面落實好國家“惠臺31條”、福建省“惠臺66條”、廈門市“惠臺60條”系列措施的基礎上,廈門還將適時出臺臺胞臺企同等待遇的升級版。
推進與“海絲”沿線交流合作建設“海絲”戰略支點城市
《行動方案》提出加快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戰略支點城市,并從“建設互聯互通核心樞紐”、“建設經貿合作核心樞紐”和“建設人文交流核心樞紐”三個方面提出10項具體舉措。
廈門將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合作,深化口岸通關、認證認可、標準計量等方面以及金融、產業領域交流合作。《行動方案》提出“打造‘絲路海運’國際物流新體系”,建設“絲路海運”運營平臺,設立“絲路海運聯盟”,推動織密海上航運和海陸聯運網絡,提升港口、口岸和物流服務水平,推動形成服務標準化、運行便捷化、管理智能化的“一帶一路”綜合物流服務體系,構建與“中歐班列”無縫銜接、相得益彰的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互濟新通道。
《行動方案》在支持中歐(廈門)班列開展國際多式聯運業務、實施更加便利的外籍人員出入境改革試點、鼓勵本土企業“走出去”、完善對外投資扶持體系、深化對港澳服務業開放、辦好全國首個海外華人華僑社團廈門聯絡總部、持續做好陳嘉庚獎學金相關工作等方面,提出目標或措施,推動共建“一帶一路”走深走實。
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行動方案》從“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務服務環境”、“優化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創新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效能”和“打造公正規范的法治環境”四個方面,對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提出15項具體舉措。
這些措施著力提高便民服務水平,為企業減負、松綁、降門檻。比如推動政務服務事項逐步實現“全城通辦”,到2022年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網辦。2019年還將公布一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項。
廈門市將深化“證照分離”改革試點,重點推進“照后減證”,對涉企審批事項爭取能取消的予以取消,或改為備案、告知承諾;對暫不具備條件取消的,通過“多證合一”優化準入服務;對所有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證照分離”模式進行分類管理。在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方面,將試點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探索創新以政策性條件引導、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為核心的“先建后驗”管理模式。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在法治環境建設方面,《行動方案》提出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實立案登記制,依法保護中小股東訴訟權利和實體權益;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法律風險防范與糾紛解決機制等。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推動國有經濟高質量發展
《行動方案》從“進一步健全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管理模式”和“持續推動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兩個方面,提出4項深化國企改革的具體舉措,包括: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創新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模式;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市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推進一批國有企業(含集團層面)引進戰略投資者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實現股權多元化、結構合理化;推進市國企戰略發展基金規范運作,發揮優化國資布局結構功能,助力國企轉型升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