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2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毅彬 實習生 曾宇姍 李可欣 文/圖)很多家庭都會置備“醫藥箱”,囤積一些家用常備藥;一些慢性病患者,為了省事少跑醫院,通常也有“囤藥”的習慣,難免會有不少過期藥品。
2018年《中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白皮書》披露,我國每年產生過期藥品超過1.5萬噸。那些被隨意丟棄的過期藥品,和生活垃圾一起被填埋,除了造成污染外,還可能被不法分子回收重新流入市場。
家里的過期藥品,你會怎么處理?連日來記者走訪島內外,發現很多市民都會一丟了事。雖然廈門已經在探索和推廣過期藥回收,在一些藥店設置“回收箱”,但市民參與度并不高。
市民講述 有的丟棄,有的“回收”
幾天前的一個夜里,市民洪女士咳嗽不止難以入眠。她翻出小藥箱,找到一盒“復方感冒靈片”,吃了兩顆小藥丸。
第二天早上,她暈暈沉沉的,又去拿感冒藥,這次才發現,藥品已經過期快兩個月了。她隨手把過期藥扔進了垃圾桶,“無論如何是不能吃了,還好沒事”。
洪女士將藥箱里的藥全部倒出來檢查,“有好幾樣是過期的,有藥片、沖劑、軟膏,統統扔了,有的還沒拆封”。她坦言,把過期藥品扔掉,似乎理所當然。
市民周阿姨和老伴都患有慢性病,家中常年備藥。她認為很有必要:“你不可能預料到什么時候生病,生病了什么時候能把藥吃完。有的藥過期也都正常,誰沒事要趕著過期前吃藥。”
“我活了大半輩子,現在才知道過期藥是可以回收的,過期藥對水土的污染確實很大。”周阿姨說,兩年前廈門開展“家庭失效藥”回收處理行動,在各大藥店設立“回收箱”,她家附近藥店就有。此前,她和很多人一樣,藥過期了就丟進垃圾桶,但自從藥店有了“回收箱”,她不再隨意丟棄。
記者調查 50人中僅6人有回收習慣
連日來,針對過期藥品的處理問題,記者采訪了思明、湖里、海滄共50名市民。很多市民并不清楚藥品回收,也不了解其環保意義。
“沒聽過還可以回收的,主要是普及力度不夠吧。政府部門應該加強宣傳,就像垃圾分類,我們廈門就做得很好。”市民凌先生認為,應該向市民普及過期藥對環境的危害性,讓大家養成回收習慣。
王女士也是第一次聽說有“回收箱”,“今后盡量配合,也是為了環境吧”。
曹先生以往也是把過期藥當普通垃圾丟棄,兩年前得知了藥店可以回收過期藥后,便告訴家人,“其實是舉手之勞,現在慢慢習慣了”。他坦言,雖然有點麻煩,但這是公益精神的體現。
曹先生也提出建議:“如果樓下設置一個小回收箱就更方便了,也能起到宣傳效果,而且很多人還不知道這事。另外,特意跑去藥店,有些人還是做不到。”
接受采訪的50名市民中,有41人不清楚有過期藥品“回收箱”,他們都是“丟垃圾桶”;只有6人養成了搜集過期藥“回收”的習慣,年齡均超過50歲且長期服藥;另外3名市民表示,偶爾“想起時”才會把過期藥品拿到藥房。
藥店回應 “回收生意”已大不如前
蓮前西路湖濱藥店金雞亭分店一個不起眼的角落,擺放著一個半米高的藍色箱子,標明“家庭失效藥品回收箱”。
“這是藥監局統一設立的,去年中旬吧,一般的常用藥都可以回收,沒有其他具體的限制,總公司那邊大概每3個月會過來收一次回收箱,不過藥品數量不多。”店員介紹,市民送來過期藥,他們需要做個簡單的登記。
記者在該店的《過期藥品回收登記表》上看到,2018年5月8日,有市民投放了第一盒過期藥,是兩盒5g的芙美松藥膏。登記表顯示,去年5月至今,該藥店共收到31名市民的過期藥品,多為常見的雙黃連含片、雙氧水、肚痛健胃整腸丸等等。
店員透露,來這里投放過期藥的市民不多,有些人看到店門口貼的宣傳海報會進來問一下,還以為是有補貼的;有人聽到要登記個人信息,會介意。
鎮海路一家藥房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過期藥都可以拿來店里登記回收,然后交到公司統一銷毀。不過,藥箱設立兩年來,起初有不少市民前來投放,但如今“生意”越來越冷清,“可能是一開始有宣傳,大家比較踴躍,多的時候一個月收二三十種藥,現在一個月零零星星收一些,回收箱都收起來了”。
湖濱北路一家藥店的員工則坦言:“起初做了比較多宣傳,熱度過后,現在大家的回收意愿降低了。我們已經沒有專門的回收箱了,有人拿藥過來,我們收起來再說。”
記者走訪了思明、湖里和海滄多家設有過期藥品回收箱的藥店發現,與剛設立時相比,現在“生意”都是大不如前。
專家建議 讓過期藥回收有法可依
記者注意到,雖然廈門市食藥監局制定了過期藥品回收制度,但實際上我國法律并未對過期藥品回收事宜進行規定;《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明確規定了醫療廢物的處置方式,但家庭過期藥品并未納入醫療廢物范疇。
此外,現行的《藥品管理法》對藥品生產、銷售、使用都做了明確規定,并將過期藥品按劣藥處理,但對于過期藥品的回收處理缺乏明確的規定和行之有效的監管機制。
在廈門有著近40年藥品從業經驗的羅醫生說,過了有效期的藥品,有效成分可能會分解為其他化學物質,產生危害。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棄藥物是危險廢品,一些揮發性強的過期藥品甚至可能成為過敏源。目前,國內沒有統一的過期藥品回收制度。
他建議,應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使過期藥品的處理和回收有法可依,要加大對非法收購、銷售過期藥品的打擊力度;同時應加大宣傳力度,使居民逐步養成定期清理過期藥品的好習慣;建立相應獎勵機制,提高居民和企業參與積極性。
需要特別提醒市民的是,藥品既不屬于可回收垃圾,也不屬于不可回收垃圾,存放時間過長會導致化學成分變化,甚至分解出有害物質,隨意丟棄會造成環境污染。此外,一些不法商販通過收集過期藥品,“改頭換面”后再投入市場,造成危害。
相關數據
家庭失效藥品去年回收8838公斤
雖然國家法律未對過期藥品的回收處理作明確規定,但廈門進行了有益的嘗試。
記者從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獲悉,自2016年以來,廈門陸續開展了家庭失效藥品集中回收、環保處理工作,對超過有效期或因未按藥品使用說明書儲存保管導致破損、變質或被污染的藥品進行被動回收、集中管理、統一銷毀。
截至目前,全市有19家藥品零售連鎖企業(482家門店)參與家庭失效藥品回收活動,覆蓋全市各主要社區。2018年,共計回收并銷毀家庭失效藥品8838公斤(10余萬盒/瓶/袋)。
他山之石
美國企業上門回收 日本免費換過期藥
國外是怎么處理過期藥的?
美日:藥商上門換藥,市民的藥品剛過期,藥品生產企業就會上門回收;在日本,藥廠推銷員每月登門拜訪一次,免費更換過期的同類藥品。
英國:隨意處理會影響個人誠信,過期藥品要放進一個標有“過期藥品”的垃圾袋。
法國:制藥企業會在各個藥店設立專門的藥品垃圾回收點,可以再利用的送交有關部門,無用的則焚燒處理。
德國:居民自覺將過期藥交藥店,各大藥店有義務免費回收過期藥。
小貼士
這些藥在有效期也應該進行回收
除了過期失效藥品,專家提醒,出現以下情況的藥品,即使尚在有效期內也應該主動投放到回收點:
1.瓶裝的片劑、膠囊劑或口服液開封后必須把瓶蓋旋緊,如果片劑和膠囊表面有斑點、變色、受潮膨脹、粘連或裂縫等現象,不能再使用;
2.已拆開的小包裝顆粒劑需盡快服用;未拆開的小包裝顆粒劑如有結塊、發霉、發臭等現象,不能再使用;
3.軟膏在使用時應注意不要污染內容物,如有硬結、融化、變色及發臭等現象,不能再使用;
4.栓劑藥品外包裝打開后,需冷藏保存,避免受熱融化或變干斷裂,拆開內包裝后,需立即使用,以免栓劑受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