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提高了 每月從45元-90元提高到50元-230元,困難人員由政府代繳最低繳費標準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示意圖。黃勁超 制圖 海西晨報訊(記者 吳雪瑩)廈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標準提高啦!昨日,廈門市人社局發布了《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廈門市財政局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了廈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建立了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調整了繳費標準,引導激勵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增加個人賬戶資金積累,提高了待遇水平。 今年1月起,廈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從每月100元調整為200元,最低繳費補貼標準從45元調整為50元。調整后,個人繳費檔次從原來的100元-4000元、13個檔次調整為200元-4000元、12個檔次,即取消100元的檔次,其他繳費檔次的金額不變。每月繳費補貼標準從原來的45元-90元提高到50元-230元,繳費補貼標準大幅提高。 今后,市人社局將會同市財政局,統籌考慮國家、省最低基礎養老金調整、全市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準調整待遇情況,適時提出全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方案。 對于殘疾人員、計生困難人員(計生對象中獨生子女殘疾或死亡、計生手術并發癥人員)、貧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由政府為其繳交最低繳費標準養老保險費(即每月200元)。超過部分由參保人員本人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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