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兩批保障性租賃房等待申請 輪候分配方案出爐,下月啟動意向登記并分兩個場次公開搖號,房源均在島外 位于翔安新城的洋唐保障房。(記者 王火炎 航拍器攝) 廈門日報訊(記者 袁舒琪)春節剛過,廈門保障性租賃房就傳來新春第一個好消息!昨日,記者從市建設局、市住房保障辦獲悉,今年第一批、第二批保障性租賃房輪候分配方案同時出爐,兩批次均將提供島外房源,分別在3月11日、3月18日啟動意向登記,并分兩個場次進行公開搖號,先后開展申請受理、審核等工作。 符合什么條件才能申請?去哪里辦理意向登記?今日為您解讀。 誰能申請? 兩個批次針對不同對象進行配租 記者從分配方案中看到,兩個批次將分別針對不同對象進行配租。 今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賃房面向2015年10月以后曾經參加過意向登記,且所參加批次搖號均未進入批次受理范圍的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老年人住房困難家庭。所謂“曾經參加過意向登記”,指的是同一老年人以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的身份參加過2015年至2018年期間的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累計共13批次)意向登記中任意一次或數次,且所參加批次經搖號均未進入受理范圍。此外,“70周歲”這一概念在分配方案中也有具體解釋,是指截至2019年4月15日(本批次申請受理截止日)年滿70周歲。 今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賃房則面向2015年10月以后曾經參加保障性租賃房意向登記3次以上(含3次),且所參加批次搖號均未進入受理范圍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意向登記3次以上(含3次)”具體是指,同一居民以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的身份參加過2015年至2018年期間的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共計13批次)意向登記3次及3次以上,且所參加批次搖號均未進入受理范圍。 值得一提的是,無論是第一批次還是第二批次,除了滿足以上條件之外,想要申請的家庭和個人還需符合戶籍要求、家庭收入標準、資產標準及住房困難標準等條件。 據悉,2月20日至2月26日,廈門市建設局網站將公示2015年10月以后曾經參加過意向登記,且所參加批次搖號均未進入批次受理范圍的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申請人名單,以及2015年以后曾經參加保障性租賃房意向登記,且所參加批次搖號均未進入受理范圍的次數達到3次以上(含3次)的申請人名單。市民可對照名單確認自己是否具備申請資格,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也可在公示期內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交書面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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