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級維權“護盾” 向襲警辱警說不 廈門警方依據公安部發布施行的《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加強維護民警執法權威 民警夜間設卡攔查車輛。 廈門日報訊(記者 蘭京 通訊員 張露悅)昨日,記者從廈門警方獲悉了一組數據:今年截至2月20日,廈門共發生侵犯民警執法權威案件44起。在接處警過程中,民(輔)警被侵害的案件有24起,占54.5%,其中15起是處置涉酒警情,占62.5%,有13名民警、5名輔警不同程度受傷。 這組數據揭示了侵犯民警執法權威事件易發頻發的嚴峻現實,更是廈門警方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的預警提示。2019年2月1日起,公安部發布的《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依照《規定》,廈門警方已升級維護執法權威的“護盾”,向侵犯民警執法權威“亮劍”,對暴力襲警、抗法和辱警、擾警等違法犯罪說不。 各區和交警支隊相繼設立維權辦 “該嚴格執法的沒有嚴格執法是失職,該支持和保護嚴格執法而沒有支持和保護的,同樣是失職。”2018年12月29日,公安部發布了《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以較強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條款,將實際需求和法律法規對接,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 文件下發后,廈門警方立即組織開展全局性的學習討論,下一步還將組織培訓、研討、交流、解讀,讓《規定》進課堂、入考卷,讓每位民警熟知《規定》內容,入腦入心。 今年1月8日,市公安局對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成員做出調整,并在警務督察支隊設立維權辦;各區公安分局、交警支隊也已相繼成立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負責協調督辦侵犯民警執法權威案件,受理調查相關民警的申請申訴,為受到侵犯的民警提供救濟、恢復名譽、挽回損失。 市公安局維權辦在《廈門市公安局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職務工作實施細則》【廈公綜(2015)402號】的基礎上,正在進一步完善《廈門市公安局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相關規定。修改后的《細則》在省公安廳調研后,將結合省公安廳意見于近期正式下發。 1月25日,市公安局維權辦還下發了《關于近期侵犯民警執法權威案件情況分析》,梳理1月1日至1月24日侵犯民警執法權威案件,說明案件類型、侵害方式、被侵害人員身份、被侵害程度、依法處置等情況,分析發案原因,指出執勤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的不足,同時對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開展較好的單位進行經驗總結及推廣,并對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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