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丟了合同 房東扣下押金 律師:承租人租房期間無過錯,房東無權沒收押金 東南網2月2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毅彬 實習生 王千旭)眼看著房子租約將到期,找房東退押金,卻因合同和押金條遺失,房東以此為由不愿意退回押金。近日,一名在蔡塘社區租房的小伙遇上了一件糟心事。他真的要不回押金了嗎?記者對此進行調查。 一年前,小莊在蔡塘社區260號宜佳公寓租了一套房,租期一年。2月27日,合同即將到期,他想要換個地方住。20日,小莊找到房東,提出過幾天要退房的意愿,并問他鑰匙要放到哪里。小莊還說到,當初的合同和押金條都找不到了,房東沒有異議,并說這幾天會帶客人來看房。 當晚,一男一女前來看房。“他們是房東介紹過來的,看房的時候問我,這個房子住著怎么樣?我脫口而出,采光不好。”隨后,客人轉身離開,不一會兒,房東上來了。 小莊跟房東提出退那1000多元押金的事,“他突然讓我提供合同和押金條,說不然押金不能退,他說這是規矩。”對于押金條和合同遺失原本未有異議的房東,態度卻出現了變化,小莊感到納悶。 小莊說,房東離開后生氣地甩下一句話,“人家來看房你亂說什么?現在他們不租了!”小莊認為,房東將這事怪罪到他頭上,但他并不理解,丟失合同和押金條會被“沒收”押金。這幾天小莊多次找房東協商,都吃了“閉門羹”。 昨日上午,記者撥通了房東的電話,對方聽到記者的來電意圖后,遲疑了片刻,沒有正面回應。隨后說:“你把電話給他,我要和他說。”記者表明,“我們接到他的反映來跟您了解情況,他不在這里。”房東回應道:“所以你是來要押金的是不是?”記者說:“押金的事情需要您和租客協商,我們只是想了解您真實的想法。”對方聽到這,連忙改口說,“你們找錯人了。”隨即掛斷電話。 律師說法 若沒有違約押金條丟了也要退押金 對此,福建涇渭明律師事務所鄭加源律師認為,依據《擔保法》相關規定,押金是一種質押,用于擔保承租人的違約行為。 通常房屋租賃合同中都有押金的約定,如果沒有明確約定押金條是唯一退款依據的話,承租人丟失押金條有其他依據證明租賃關系(如付款的流水記錄),且不存在違約情形,押金是要退還的。此外,承租人合同丟失不是拒絕退押金的事由。 鄭律師提醒,如果房東以押金條丟失為由不肯退款,可向街道或社區的房屋租賃管理單位投訴。 廈門資深房產中介人士陳女士說,常常遇到合同或憑證丟失導致的出租方和承租方糾紛。她認為,承租方遺失了憑證,只要能證明雙方租賃關系,且無損壞室內用品,有按時繳交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出租方應當退還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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