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撿到車鑰匙 竟然偷走業(yè)主車 構成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 廈門晚報訊(記者 陳軍 通訊員 林璐)巡邏時偶然撿到一串車鑰匙,小區(qū)保安張某卻沒有歸還給失主,而是選擇據(jù)為己有,并用這把車鑰匙將業(yè)主的車偷偷開走。得手后,張某還將前后車牌拆卸下來,企圖以此來躲避公安機關的追查。近日,被告人張某因犯盜竊罪,經(jīng)思明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撿到車鑰匙不還 為炫耀竟想偷車 男子張某在思明區(qū)某小區(qū)擔任保安隊長一職,一天夜間巡邏時,他看到停車場地面上有一串藍色的車鑰匙。撿起車鑰匙后,張某注意到上面有寶馬的品牌標志,不禁動了歪心思。他把鑰匙藏進了自己口袋。過了幾天,張某又趁著四下無人到停車場,用撿來的車鑰匙對著每部車挨個試,發(fā)現(xiàn)一部藍色寶馬mini車的車燈亮了。張某知道該車是小區(qū)業(yè)主李女士(化名)的車,并未立即下手。 撿到車鑰匙后,張某總是將其掛起來顯擺,用來吸引他人的注意。一位同事看到后,取笑他說:“只看到你的車鑰匙,從沒看你開過車,是假的吧?”張某聽了,決定下手把車偷來自己開,在親朋好友面前好好炫耀一番。 偷車后開到島外 還卸下了車牌 去年6月的一天晚上,張某從消防通道偷偷溜進小區(qū)地下車庫,用事先撿到的車鑰匙打開了停在角落的寶馬車。張某將車開到自己集美區(qū)的暫住處。為了不被他人發(fā)現(xiàn),第二天一早,張某還用螺絲刀將車的前后車牌拆卸下來,扔進了垃圾桶。 當天下午,張某趁著外出辦事的機會,把車停在了偏僻的路邊,自己搭公交車回家,企圖以此躲避公安機關的偵查。為了掩人耳目,張某還計劃去辦一張假牌照,并通過噴漆給汽車換個“面目”。但還沒等到實施計劃,他的罪行便已敗露。 第二天便被抓 因犯盜竊罪獲刑 發(fā)現(xiàn)自己的寶馬車不見后,車主李女士立即向公安機關報了案,通過調取監(jiān)控錄像,物業(yè)人員一眼便認出了犯罪嫌疑人張某。后經(jīng)勸說,張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次日凌晨,張某在自己的住處被民警抓獲歸案。到案后,張某如實供認了上述犯罪事實。他供述說,自己清楚偷車是違法行為,但由于近來經(jīng)濟壓力大,看到撿來的車鑰匙,一時沖動才打起了偷車的歪心思。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通過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車輛,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同時鑒于能張某能如實供述其犯罪行為,且認罪認罰,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后,依法作出上述判決。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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