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實填報源頭數據 高質量“體檢”國民經濟 廈門日報訊(記者林雯 通訊員張立奎)確保源頭數據的真實可靠,為廈門國民經濟做一次高質量的“體檢”。2月28日,市四經普辦連續召開兩場與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有關的會議,兩場會議都強調了對于經濟普查數據的質量把控。 廈門將于4月30日結束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入戶登記,目前工作進展順利。市四經普辦方面昨日表示,普查對象不愿填報信息和填報數據不準確是當前比較突出的兩個問題。從宏觀層面來說,經濟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調查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了解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產業形態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摸清全部法人單位資產負債狀況和新興產業發展情況,進一步查實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產品產量、服務活動,從而全面反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動能培育壯大、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等方面的新進展。而對企業和個人而言,普查結果又與政府科學制定決策息息相關,歸根結底是涉及千萬企業自身利益的事。 記者了解到,對于不配合經濟普查的普查對象,廈門已經建立專門的限期報送告知書工作機制。市四經普辦方面強調,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經濟普查對象(個體經營戶除外)有拒絕或者妨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的,提供虛假或者不完整的經濟普查資料的,或是未按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經催報后仍未提供的行為,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且可以予以通報;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將依法給予處分。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上述行為之一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個體經營戶有拒絕或者妨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的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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