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大行動凈化旅游市場 近年來,廈門旅游投訴數量明顯下降,這得益于旅游質監部門嚴厲打擊旅游違法違規的行為。記者了解到,去年廈門先后組織開展了“利劍行動”“鷹眼在線”“啄木鳥行動”“暑期整治”“聯合執法”五大專項整治行動,凈化旅游市場。 2018年全年,廈門吊銷旅行社經營許可證4家,罰款金額共計323.97萬元,查處了一批較大旅游行政違法案件,其中對組織不合理低價游且影響惡劣的廈門擁湖旅游服務有限公司以及廈門黃金旅程國際旅行社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范圍內處以30萬元的頂格處罰。 在2018年全年針對旅行社、購物商店等場所和人員的檢查中,查處無證導游95人次、暫扣偽造導游證件26本、移送公安機關處理42人次;查處違法違規旅行社32家、旅游從業人員28人、導游人員30人。 在嚴厲打擊旅游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旅游質監部門也提醒廣大游客,在旅游過程中注意識別低價團,謹防上當。 出門旅游,只有訂立好旅游合同才能真正維護自身的權益。選擇旅游產品,首先要確認產品提供方是否具備合法資質。其次,對于旅游產品的服務標準應盡量在合同約定中明確,如住宿、餐飲、交通、游覽景點的方式等。如果是在線報名,應主動要求簽訂電子合同并注意保留網頁、郵件、聊天記錄等相關憑證。 在此特別提醒,當您抵達目的地后,不要回應閑雜人員的主動推薦,不要回應黑車團伙的假意“學雷鋒”,不要回應黃牛的虛假饑餓營銷,不要回應任何試圖“低價”向你推銷玉石、絲綢、乳膠、藥材以及“海關收繳走私品”的人。 未經協商旅行社指定購物點 去年3月底,晨報對廣東游客吳某一行人在廈旅游遭遇的服務質量問題進行曝光。 經相關部門查明,游客吳某一行3人和李某一行2人,于去年在某旅行社報名參加該司組織的廈門一日游,在簽訂的《散客一日游行程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前往馬來西亞乳膠體驗館和廈門名奕園珠寶店這兩家購物店的行程內容。該旅行社在未經吳某、李某等游客主動要求以及未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組織安排他們到上述購物店進行購物,違反了《旅游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根據《旅游法》第九十八條之規定,該旅行社被要求改正,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吳某被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旅游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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