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21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畫)婚期內,丈夫化名與“小三”登記結婚,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將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請求認定“婚姻無效”的官司。昨日,海滄法院發布了這起案件。 經查,鄭女士與丈夫老王都已經年過七旬,他們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臺灣登記結婚。兩人婚后生育子女,現均已成年并在臺灣生活。 后來,老王來到大陸經商生活,于1999年與小美婚外生育一子。數年后,老王又化名“周某”與年輕女子小美登記結婚。在結婚登記時,老王在申請婚姻登記審批表上婚姻狀況填寫為“未婚”。 不久后,鄭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陸又與別人結婚的事。她來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丈夫老王與小美的婚姻關系無效。近日,法院經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宣告老王與小美的婚姻無效。法官說,老王與鄭女士在臺灣地區登記結婚,在本案審理時婚姻關系仍存續,老王以虛假的婚姻狀況在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審批并取得結婚證,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所規定的“實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其登記行為自始無效,屬無效婚姻。因此,老王與小美的婚姻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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