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機構床位建設和運營都有補貼。 -養老機構內的房間及床位。 廈門晚報訊(記者謝雨真圖/劉東華)《廈門市養老服務機構財政扶持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日由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相比以往,新出的管理辦法更具體,更具操作性。”市民政局有關人士說。 辦法的出臺,旨在促進我市養老服務機構的發展。 記者注意到,辦法涉及的財政補貼基本涵蓋養老服務機構在日常經營中的主要方面,每一項補貼都有相應標準。其中,每增加一張養老床位,最高補貼20000元。 租賃用房的床位建設補貼分五年平均撥付 床位建設補貼方面,通過自建用房(含購買、新建、改擴建并擁有房屋合法自有產權)增加養老床位數的,按區民政局核定的新增床位數,給予一次性床位建設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張床位20000元;通過租賃用房(含公建民營承包的用房)增加養老床位數的,按區民政局核定的新增床位數,每張床位補貼10000元,分5年平均撥付。 申請條件:通過購買、新建和改擴建養老服務機構而增加床位或通過租賃房屋等方式增加床位;所提供的養老床位數達到50張以上;如屬租賃房屋的,租賃期限在5年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養老服務機構從享受床位建設補貼年度開始5年內不得改變用途。如改變養老用途(含被登記管理機關依法關停或自行申請停辦),所享受的補貼予以收回。養老服務機構因更名、轉接、移交等原因不納入新增床位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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